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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强力推进蓝天工程 制定42条具体措施

   2015-03-17 |1630
核心提示:近年来,随着经济快速发展,空气质量问题越来越突出,“雾霾”已经成为人民群众的“心肺之患”。习近平总书记说:“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说到了人民群众的心坎上。
      近年来,随着经济快速发展,空气质量问题越来越突出,“雾霾”已经成为人民群众的“心肺之患”。习近平总书记说:“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说到了人民群众的心坎上。
 
      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常抓不懈,积极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去年以来,全省实施减排项目1525个,淘汰黄标车20万余辆、燃煤小锅炉1400余多台,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联网运行,提前一年完成了国家下达的建设任务。
 
      发挥指挥棒导向作用
 
      与17个市(州)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
 
      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需要建立相关制度保障。湖北首先抓计划制定,根据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提出了10个方面42条具体的措施,明确了全省各地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的工作目标和一些任务的要求。并出台相关考核办法,与17个市(州)政府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将PM10和PM2.5浓度下降率纳入了2014年市(州)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目标,发挥了指挥棒的导向作用。制定了《湖北省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分解下达各市(州)火电脱硝、水泥脱硝、小锅炉淘汰、黄标车淘汰等具体任务。
 
      为推进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项目建设,湖北省环保厅深入推进电力、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污染减排工作,将重点项目治理工程时间节点细化到每台机组或生产线。据悉,全省51台火电统调机组全部建成脱硫设施,全省90平米以上钢铁烧结生产线已全部配套建成脱硫设施。
 
      此外,湖北加速淘汰落后产能,2014年共计淘汰燃煤小锅炉1420台,圆满完成了国家下达湖北省的落后锅炉淘汰任务。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4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均保持下降。
 
      湖北省环保厅厅长吕文艳介绍,全省各地按照省政府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大气污染防治年度实施方案,从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业废气治理、施工扬尘治理等方面切入,加强重点领域防治。武汉市实施“双十”行动(改善空气质量行动计划十大举措、加强烟粉尘污染治理10项承诺),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同比上升6%。襄阳市完成大气污染治理重点项目71个。荆州市设立“禁烧区”,治理秸秆焚烧污染。
 
      机动车尾气排放对大气污染“贡献”非常大。为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湖北制定了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收费正式标准,全省有7个地市成立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机构,荆州等8市出台《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全省已核发机动车环保标志140万余份。
 
      记者从省环保厅了解到,今年6月之前,湖北省所有地级及以上城市需划定黄标车禁行区域。具体禁行区域,由各地市来划定。
 
      在日前召开的2015年湖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全会上,副省长曹广晶肯定了去年以来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并对今年的有关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他指出,要坚决破除“唯GDP论”、“只要金山银山不要绿水青山”、“先污染后治理”等错误观念,清醒认识保护生态环境、治理环境污染的紧迫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在工业污染治理、机动车污染防治、扬尘污染整治、燃煤锅炉更新改造、预警监测和应急处置等方面,采取超常规措施,拿出超常规力度,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政府带头禁烧秸秆
 
      建立“定责、履职、问责”的网络化管理体制
 
      湖北是农业大省,秸秆资源丰富。每到夏秋收获季节,就会出现露天焚烧秸秆现象,短时间内严重影响空气质量。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通过两年的监测分析得出结论:生物质燃烧对武汉市空气污染的贡献率为12.7%。
 
      在全省率先推行秸秆禁烧,荆州市去年下了苦功。各级干部都“动”起来,到农户家里做工作,到缺劳动力的农家帮忙,24小时到田间地头接力巡查。除了还田,荆州还将秸秆资源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燃料化。政府出资,对农户和打包收购秸秆的企业给予补贴。
 
      效果如何?荆州市长李建明表示,禁烧后全市PM10明显下降。城区1700多平方公里范围内产生24万吨秸秆,粉碎还田80%,综合利用20%,基本没有焚烧。
 
      去年10月9日,荆州区城南开发区三红村出现54亩“黑斑”,导致3名官员被“摘帽”,荆州区540万元工作经费被扣减。“秸秆禁烧,政府要负主责。”李建明说,要建立以各级政府为主体、多部门联合执法体系,促进形成县乡为主、村组落实的联防联控机制,落实秸秆禁烧责任,加强执法检查。
 
      2015年2月1日,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5月1日起,全省行政区域内将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
 
      露天焚烧秸秆涉及农业、交通、铁道、民航等诸多部门,秸秆禁烧工作点多面广执法较难。为此,湖北省建立了“定责、履责、问责”的网络化责任管理体制,将监察执法人员推向执法一线,不断强化秸秆禁烧工作的环境监管。将环境保护部卫星遥感监测结果每日在省环保厅网站上公布,通报火点监测结果。同时,把禁烧执法纳入省环保厅开展的“向污染宣战”三大行动之中,重点对主要农作物产区进行现场督查。
 
      出重拳严管控
 
      建立市、县、乡镇、村四级秸秆焚烧监管责任体系
 
      2015年是完成“十二五”环保规划收官之年,是湖北省全面实施新《环境保护法》和《湖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的第一年。省长王国生明确指出:“要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让群众看到天更蓝。”他要求,要下决心、出重拳、严管控,不断改善全省大气环境质量。
 
      今年湖北以生态省建设为载体,着力改善环境质量,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快推进蓝天工程。湖北今年的“治气”目标:全面完成“十二五”污染减排任务,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总量较2010年分别减少7.4%、8.3%、9.7%和7.2%。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可吸入颗粒物削减目标任务。
 
      根据《湖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全省将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制定年度实施计划。限期完成重点领域污染治理工程,对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深化面源污染治理,配合住建部门加强扬尘污染控制。建立和完善市(州)、县(市、区)、乡镇、村四级秸秆焚烧监管责任体系,严格考核和责任追究。
 
      到2017年,基本淘汰黄标车,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2020年,全省17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率达到70%以上。《湖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已规划出治理蓝图,湖北将不遗余力打好治气攻坚战。
 
      据了解,省环保厅将联合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开展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监督检查和考评奖惩,每月公布各城市空气质量排名。以武汉城市圈为主体,建立统一协调、联合执法、信息共享、区域预警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构建全省大气污染防治的立体网络。建立健全大气污染预警体系,实现省内所有国控点、省控点的监测数据共享互通。
 
      今年,全省地市以上将全部建成细颗粒物监测点和国家直管的监测点,在此基础上,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开展空气污染(雾霾)人群健康影响监测。同时,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和报纸等媒介及时发布空气质量监测预警信息,全省所有城市将按照有关要求,制定和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向社会公布。
 
      在今年全省环保工作会上,省环保厅厅长吕文艳提出,将围绕贯彻实施新《环保法》和国务院《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大力实行三个“零容忍”。
 
      对环境违法行为 “零容忍”。继续开展“向污染宣战”三大行动(饮用水水源保护行动、空气质量改善行动、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行动),保持高压态势,重拳出击,严厉查处一切环境违法行为。
 
      对环保的土政策 “零容忍”。按照国家两办的要求,拉网式开展清理工作,纠正和新《环保法》规相违背的行为,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
 
      对环保不作为和乱作为 “零容忍”。环境执法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特别是要公平执法。对知法犯法,违法违纪,执法违法,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要坚决纠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最近,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表示,要加强信息公开,让所有的污染源排放暴露在阳光下,让每一个人成为污染排放监督者,动员全社会力量,形成共治雾霾的局面。湖北正循着这条道路,把治气作为头等大事,坚持政府主导和全民行动相结合,聚心聚力,共防共治,努力让蓝天成为最美的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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