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国家、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万家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实施方案相关要求,乌鲁木齐市公布了2013年度辖区内万家企业节能目标考核结果。
“十二五”期间,我市列入国家万家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考核的有52家企业,其中6家企业因重组、关停、搬迁、淘汰等原因未参加2013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实际考核的企业有46家,其中:12家企业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等级,占考核企业数量的26.1%;13家企业考核结果为“完成”等级,占考核企业数量的28.3%;11家企业考核结果为“基本完成”等级,占考核企业数量23.9%;10家企业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占考核企业数量21.7%。
根据考核方案要求, 对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的企业,年内一律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不给予国家免检等扶优措施,对其新建高耗能项目暂缓审批;在企业信用评级、信贷准入和退出管理以及贷款投放等方面,由银行业监管机构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相应限制措施;对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的考核结果,由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根据有关规定落实奖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