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到,将坚守耕地红线,全面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土壤污染防治“土十条”已经编制完成,将与“大气十条”“水十条”一起成为环境保护的“三大战役”。
日前, 环保部副部长李干杰透露,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建议稿已提交人大常委会,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有望年内出台。农业部总农艺师孙中华也表示,我国将力争到2020年实现粮食和农业生产的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
相比较空气和水,土壤污染更为隐蔽。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地方两会期间,至少有15个省区市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把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列入2015年的重点工作。
业内人士认为,“土十条”出台后,加之更多地方政府的重视与努力,我国土壤污染严重的局面有望得到有效遏制。“土十条”将与“大气十条”“水十条”一起成为环境保护的“三大战役”。
污染防治问题多多
近日,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在政协礼堂举办了提案办理协商会,主题为“加大耕地保护工作力度,为人民提供优质安全的农产品”,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代表、提案者代表、提案委员会成员、相关承办部门代表等参加了会议。据统计,在今年两会政协委员提出的提案中,有超过20件提案涉及此问题。
李干杰称,2006年~2013年,环保部会同国土资源部调查发现,全国土壤环境问题不容乐观,部分地区土壤污染问题严重,工矿业废弃土壤污染问题突出。其中,南方土壤污染重于北方,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东北老工业基地污染问题严重。李干杰称,“相对而言,土壤污染的防治比大气污染、水污染更为复杂、严峻、长久,一污染就是天长地久。”
全国政协委员、九江市副市长卢天锡分析认为,当前土壤污染防治存在的问题很多。他列举说,“首先,法律法规缺失。”目前我国没有专门的土壤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分散在《环境保护法》《土地管理法》《水土保持法》《土地复垦条例》《农药安全使用标准》等不同法律法规中,对土壤污染防治的规定不系统,缺乏可操作性的细则和有威慑力的责任追究条款。
其次,监测水平滞后。多数地区缺乏土壤监测必备的仪器和人员,尤其是基本农田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等重点区域,存在监测站点布置过少、监测项目少、监测数据流通信息不畅、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等诸多问题。
再次,修复技术不成熟。“我国现有的土壤污染修复技术大多数仍处于实验阶段,有些还只仅适用于实验室的小规模实验,与工程的实际推广尚有一定的差距。同时,现有修复技术成本较高,修复设备与药剂大部分仍然依赖进口。”他说。
最后,防治资金短缺。“土壤污染防治对资金的需求量很大,目前主要由政府买单。而政府财力的相对有限性使防治资金的来源受到很大局限。”他无奈地表示,尤其对于无主的污染场地,由于其大多数位置偏远,开发利用价值不大,地方政府配套资金积极性不高,中央资金的杠杆作用难以有效发挥。同时,目前我国尚未形成土壤治理修复的商业模式,社会资金进入相对困难。
“舌尖上的安全”受威胁
许多代表、委员一再强调,土地污染关乎所有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已经到了极其严峻的地步。
全国政协委员、内蒙古农牧业科学院资源环境与检测技术研究所所长姚一萍介绍,土壤污染是构成农产品不安全的重要源头。目前我国重金属污染耕地面积达1.5亿亩,占总耕地面积的1/10,区域性污染明显。其次我国农药的施用总量达到130多万吨,单位面积用量比发达国家高一倍多。固体废弃物以塑料为主污染大,我国作物种植、营养格的使用大约在2000万吨以上,由于回收率低,也成为农田新的污染源。
孙中华称,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使我国一直坚持走高投入、高产出的模式,耕地长期高负荷利用,加之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发展,造成了我国耕地质量状况堪忧,部分耕地遭到了比较严重的污染,基础地力下降。例如黑龙江的黑土地,原来有一米厚的土层,而现在只有40厘米~60厘米。从土壤学的专业讲,形成一米厚的土层需要三亿年,而我国现在退化的速度是一年一厘米。退化的主要原因就是在粮食要丰收的追求中,连年过量地使用化肥,以及来自多种重金属污染的水。像黑龙江、河南这样的粮食生产大省常年面临粮食产能多重挑战,土壤污染对可持续发展的反作用,在将来是显而易见的。
全国政协委员、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副主任张波介绍说,目前养殖业中饲料含有多种添加剂,有重金属元素,绝大部分通过粪便排出,再进入到土壤中。饲料添加剂残留的畜禽粪便影响土地质量,最终影响食品安全。“实验显示,长期使用规模以上养殖场猪粪的土壤上长的蔬菜中,铜、锌、砷等的含量都超过没有施猪粪土地上的,而且超标的幅度还是挺大的。”
加快立法步伐
全国人大代表、鸿达兴业集团董事长周奕丰则建议国家对土壤污染防治给予政策支持,对土壤治理进行补贴,积极推进土壤生态补偿制度,同时设立土壤改良“超级基金”,鼓励工业商业反哺农业。他表示,设立土壤改良“超级基金”,资金来源从工业指标和商业指标中提取,采用政府性信托基金运作模式,专人投资管理,独立核算。该笔专项基金用于国内土壤治理修复的特定用途,使我国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工作拥有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促进土壤改良机制的良性循环。
同时,加快土壤污染防治的系统性保护,积极推进土壤生态补偿制度。他建议,加快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的系统性保护,进一步细化土壤污染防治的制度和要求,加强对土壤污染的监督和管理。
张波建议,加大对使用粪肥土壤安全的研究,对畜禽粪便中如何去除重金属的方法进行研究,并且告知公众,提高公众对环境监督的意识。对饲料生产标准应调整,按照环保的新标准规定饲料添加剂的标准,严格规范畜禽粪便加工成有机肥的监管。他强调,“饲料添加剂要列入土壤污染重要环节去抓”。
姚一萍建议,健全完善耕地质量长期地位监测体系,进行耕地质量变化的预测和预报,对污染耕地进行修复和分类综合利用,探索受污染严重耕地修复工作。提高耕地质量的管理水平,在国家层面上积极推进耕地保护立法。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陆浩表示,土壤污染成因复杂,因此针对性的治理手段和对策也更加复杂。我国国土面积广大,污染面积、分布、受污染程度等状况都需要深入调研进行科学论证,立法要听取专家学者及社会各界的意见。
李干杰在回应委员们的发言时表示,2006年我国启动土地污染立法工作,目前已经完成了起草任务,去年年底提交了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建议稿,配合做好土壤立法后续工作。
协商会现场,国土部、环保部、农业部、卫计委、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多部门都表态,将协同其他部门,运用多种手段防治土壤污染。
孙中华介绍说,农业部将加强耕地质量监测与评价,提升耕地质量检测水平,完善耕地质量年度报告制。同时组织开展耕地污染调查,摸清底数,为大规模开展修复治理提供依据。力争到2020年全国耕地基础地力提高0.5个等级以上,土壤有机质的含量提高0.2个百分点。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零增长行动,力争到2020年实现粮食和农业生产的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推进耕地质量立法保护工作,推进农药使用条例出台实施,出台耕地质量保护条例、肥料施用管理条例,同时制定耕地质量等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