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号文”,这个特殊的文号标志着其独有的地位。从中央到地方,“1号文”从来都在镁光灯下。广东省广州市政府2015年的“1号文”(穗府[20 15]1号)3月初悄悄出现在市政府官网上。这份名为《广州市关于加强生活垃圾运输车辆滴漏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开宗明义,将矛头指向广州市市长陈建华最为关心的垃圾处理领域。根据《通告》,垃圾运输车辆运输过程将“全封闭”,运输过程污水严重滴漏,最高面临3万元罚款。
垃圾车严重滴漏最高罚3万
《通告》对生活垃圾运输车辆、运输作业、运输车辆业主单位责任、垃圾终端处理场所等进行规范,同时规定了定期检查、联合执法、通报制度等。根据《通告》,从事生活垃圾运输的车辆须经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定期检查合格,并按照生活垃圾分区结算管理需要,到市生活废弃物管理机构领取生活垃圾运输IC卡。垃圾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对所有进场垃圾车辆实行视频记录,监控进场车辆滴漏情况,并将监控情况反馈到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垃圾运输车辆驶离垃圾终端处理场所前必须清理尾斗和排空污水,凡未通过清洗装置洗车的不予离场。
城管、交警等部门不定期对垃圾运输车辆实行联合执法检查。存在污水滴漏情况的车辆,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污水滴漏严重的车辆,由市生活废弃物管理机构暂停该车IC卡进场资格,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城管部门每季度对垃圾运输车辆滴漏检查、整改及处罚情况进行通报,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市民群众监督。
市长2年批示7次要求整治
广州市目前有各类城市管理专用作业车辆和设备6000台(套),每天均有超过5000辆奔跑在城市的大街小巷。广州市城管委预计,到2020年,环卫作业车辆将超过12000台(套)。
“‘重使用、轻管理’,车辆‘跑、冒、滴、漏’造成二次污染,已经成为城市管理的重点和难点之一”,广州市城管委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投诉高峰期是2011年,12319城管热线接到的相关投诉就超过9000宗。
2012年初,陈建华赴任广州市长,就开始关注垃圾处理。2012年4月,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贯彻落实《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罗家海等20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推进城市废弃物处置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议案〉的决议》实施方案专门点了垃圾车滴漏问题。当年5月,广州市政府即决定将解决垃圾运输过程中“跑、冒、滴、漏”造成二次污染的问题,纳入市人大002号决议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城市管理专用作业车辆和设备定期检查制度。于是,治理垃圾车滴漏就成为本届政府班子持续关注的问题。2年内,陈建华本人对该领域的书面批示就有5次,口头指示2次。
因为领导重视,2014年,广州市城管委几乎每隔2个月就汇报请示一次。陈建华先后批示三次,要求“最终达到基本无滴漏的最高目标”。
垃圾车滴漏整治保持高压态势
记者还记得,3年前广州市城管委的接访现场,有垃圾场周边村民拿着照片前来反映,垃圾车滴漏“如暴雨”。记者日前探访投诉高发地兴丰填埋场附近,5分钟内有近20辆垃圾车经过,车身基本干净,鲜有外露垃圾的情况,滴漏情况大有改善。“以前满载的垃圾车经过后的路都是黑黑的,现在正好反过来,空车经过有水迹,因为出垃圾场时要冲洗干不了”,兴丰村李伯说。
据广州市城管委官方通报,垃圾车定期检查合格率已从2012年底的30 .27%提高到2014年底的89.76%.“今年将继续推进垃圾车辆定期检查和滴漏专项执法整治,保持高压态势,力争防滴漏合格率达到90%,中心城区达到92%.”该负责人称。
“对于一个城管管理细节问题,市长一连指示、批示7次,足见重视。”该负责人称。
1“1号文”如何公开
“1号文”其实就是政府每年发的第一份文件,一般会按照印发时间排序,1号文之后,还有2号、3号……文件名后会附有一个“发文字号”,也就是文件的“身份证”,以广州为例,格式是“穗府”加年份加文号,比如“穗府[2015]1号”。
在政府机关的日常工作中,大家提到某份文件时很少用全称,而是用文号代称。这是因为文件全称往往很长,相似文件有时会很多,以文号代称,准确又好记。对于老百姓而言,当你想查询某个政府文件时,最好要弄清楚文号。
政府公文信息公开有三种属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这要在文件产生过程中同步确定。政府“1号文”一般属于主动公开范畴,在印发同时,也会挂上官网。以广州为例,公开时间多是新年第一个月,个别情况下会延迟至3月公开。广州近10年间,8次在1月份公开,2次在3月份公开。
公开方式一般有两种,大多数悄悄挂网,也有召开新闻发布会重点宣传的,比如2008年的广州市政府“1号文”发布,2015年东莞市委“1号文”发布。
2“1号文”为何受关注
这要从“中央1号文”说起。中央1号文原指中共中央每年发的第一份文件,因其连续12年关注“三农”问题,现在已成为中共中央重视“三农”问题的专有名词。它传递着政府的工作重心和决心。
近些年,地方政府的“1号文”也开始受关注。像佛山近三年的“1号文”都留给了市政府的“头号工作”。但并非所有“1号文”都是当年工作重点。回顾广州近10年的市政府“1号文”,有些只是通报、通知。像2011年,广州市政府“1号文”通报表彰2010年度广州市“羊城市容环卫杯”获奖单位;2010年市政府“1号文”用作公布市长、副市长的最新分工。
“这要看主政领导是不是想用‘1号文’的名头”,广州市政府办公厅一位工作人员记得,2008年,为发布市政府1号文《关于大力推进自主创新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决定》,市政府甚至还召开了发布会,一位市政府副秘书长主发布并接受媒体提问。在他看来,宣传“1号文”,是各地政府的一个传统,不是规定动作。
其实,“1号文”遍布各个领域,市委有“1号文”,市人大有“001号议案”、市政协有“1号重点督办提案”……
3文件印发表述有区别吗
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文件有两种:以市政府名义和以市府办名义。两者都代表市政府意见,以市政府名义印发,更为重要。
在市政府名义印发的文件阵容中,也会经常出现“穗府函”、“穗府办函”的字眼。“函用于平行关系间的公文传递,往往没有隶属关系时用函,”广州市政府办公厅一位工作人员称,“二者不能严格比较,大的面上,‘穗府’更规范一些,都是议定的东西,‘穗府函’有时用于协商。当然,更多时候是告诉你该干什么,只是语气上客气、缓和一点。”
事实上,关于这些,各地地方政府内部都有成文的严格规定。
4公文为何会断号或跳号
在政府官网的公文队伍里,经常会出现断号或者跳号。广州市轰动全国的“穗府39号文”就是一个著名的“缺号文”,5年后得以公开。因为它是有保密期限的。依申请公开、免予公开、像“39号文”一样有条件公开,是缺号文出现的最主要原因。
至于“跳号”,广州市政府办公厅有关工作人员解释,有些文市长批了后可能还要征求市委等部门的意见,所以文号就留着,但是上网就没那么快。
陈建华7次批示垃圾车滴漏
2013年4月25日
“进一步提高垃圾运输车辆检测合格率,力争年底达到70%”。
2013年6月18日
“加强收运中的管理,不出现滴漏是关键”。
2013年8月22日
“做到垃圾运输过程全封闭、无滴漏、无臭味,打造样板工程,真正让群众满意”。
2013年10月18日
“把运输中的滴漏问题进一步解决好,减少环境影响”。
2014年5月17日
“有罚就要有奖。同时研究社会化运营,专业化经营和标准化管理”。
2014年7月9日
“常抓不懈,从设施、设备抓起,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必见成效”。
2014年9月25日
“巩固成果,再作努力,最后达到基本无滴漏的最高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