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委决定2015年4月1日起调整天然气价格,将存量气与增量气并轨,理顺非居民用气价格,化肥用气价格改革分步实施,试点放开直供用户用气价格等一系列重大价格改革举措,是推进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的一次有益尝试,对新疆天然气市场是重大利好消息,将助推新疆天然气利用产业蓬勃发展。
2012年新疆天然气用量约74亿方,2014年新疆天然气用量约109亿方,增量气约35亿方。以2014年用量为基准,天然气价格调整为用气企业释放约7.7亿元红利。
缓解化肥企业经营困难。2012年新疆化肥用气约21.1亿方,2014年用气约25.8亿方,增量气约4.7亿方。价格调整后企业用气成本减少7000万,若化肥企业愿意承担冬季调峰责任可实行中断气价,折让幅度不低于0.2元/方,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有助于化肥企业走出经营困境。
城市燃气、化工、CNG等行业获益更多。2012年新疆其它行业(除居民、化肥)用气量为37.8亿方,2014年其它行业用气约57.1亿方,增量气约19.3亿方。价格调整后企业用气成本减少约7亿元。在南疆天然气富集地区,直供用户拥有更大的议价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