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转凉,北方各地开始进入供暖期。不少地方的老百姓质疑,从去年以来煤炭价格一直在下降,为什么供暖费却雷打不动?官方回应称,是因为运费等成本上涨。(10月20日中国之声)
供热部门的说法也不是没有道理,煤炭价格虽然跳水了,当年很多影响成本的因素却涨价了,比如人工与材料消耗成本,运输费用都更高了。两厢比对下来,煤炭降价的利好就几乎可忽略不计了。
这些道理,听起来自然很有道理,但还是架不住两个问题:一是《价格法》第23条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煤价发生大变化,就算热价要维持不变,是不是也该双向沟通、诚意听证一下?二是煤炭涨价的时候,热价据此“顺杆爬”,煤炭降价的时候,热价又大谈“行业特点”——是不是意味着在热价的“人生字典”里,早就注定了不会有“降价”二字出现?价格在明处,成本在暗处,这种原地不动的定价法则,显然让人难以接受。
从概率上说,今年煤炭价格的大幅下跌,与人力、运输等其他因素的价格上涨,也不会轻易就百分百相互抵消掉了。就算供热企业吃亏了,也得拿出笔明白账,明白无误地告知消费者:原价不变的供热服务中,哪些成本上涨或下跌了,地方财政补贴几何……如果没有公开透明的核算、公平正义的监管,总是笼统地来个“大致相当”,这只会增加猜忌与流言。
马上就是供暖季了,面对消费者心头的疑虑,职能部门也该拿出一份客观而有公信的账单,一切让真实的数据说话,一切让经得起推敲的逻辑来解答。(邓海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