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零时,长春市供热季结束,除个别供热企业外,正式停止供热。根据长春市公用局相关负责人提供的数据,2013-2014供热期是长春市近10年供热质量最好的一个供热期,投诉量同比下降50%多。投诉主要集中在新建房屋由于入住率低导致的室温不达标,以及房屋老旧影响供热质量等方面。(今日本报B05版)
我们都知道,一个供热期的结束,不是一年供热工作的结束,而是一个全新的工作阶段的开始。
首先是回头看,关于刚刚结束的供热期,有很多后续工作需要解决。这其中最重要的是对于供热不达标热用户的退费问题。这个问题一直是提高供热服务质量的难点之一,这个供热期供热质量明显好转,供热不达标的问题大大减少,相关工作难度、强度和复杂性大大减轻,这正是做好退费工作,解决退费难的一个难得的契机,也是总结供热工作经验教训,大幅度提升供热质量的大好时机。其实,供热质量的好坏,不仅仅关乎温度,更关乎温情;寒冷不可怕,寒心才可怕。供热质量的核心是供热服务质量。偶尔温度低一点,原因多种多样,还有不少突发情况,出现问题不怕,关键是如何解决问题。出现非常状况,之前的告知,之后的解释,面对热用户相关要求和投诉的态度和反应,解决问题的效率和效果,这是衡量供热工作质量更根本的标尺。
向前看,提升供热服务质量、完善供热市场化机制,我们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这里有两个关键点。一个是供热温度的提高。供热工作的基本矛盾,依旧是居民日益提高的生活质量期望和供热工作现有水平之间的矛盾。省市两级供热法规规定的达标温度是平均18℃,这只是供热质量的下限,是我们努力的基点,而不是努力的目标。还有一个是市场机制的完善,这里面有一个关键点就是计量供热。省市两级供热法规都明确提到“积极推行安装使用热量表”,“城市供热应当逐步推行计量供热”。只有计量供热,才能真正体现供热的市场化特征,才能真正使供热服务和供热消费的市场化关系得以实现,才能使供热真正成为能够按照市场化标准衡量的商品,也才能真正使测温退费的相关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应该说,经过多年的努力,长春市的房屋保温质量、热源能力建设、管网改造工程、集中供热工程都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使长春市的供热基础条件获得了根本性改观,这为推行计量供热创造了必要前提,而且计量供热本身也是“暖房子工程”的固有项目,其他项目都做得有声有色,计量供热应该有一个根本性的动作了。
总之,提高供热质量的基础工作都在供热期之外,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期望,无论自然气候如何变幻,对于广大市民来说,下一个冬天一定是暖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