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获悉,“十二五”以来,我市加大力度,全面提速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共实施污水处理、排水工程、中水回用项目6个,累计完成投资2.5亿元,建成日处理5万吨生活污水处理厂1座、污水排放管网140余公里。
为加快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我市结合实际,积极稳步推进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十二五”以来,全市实施城镇生活垃圾处理项目4个,累计完成投资0.68亿元。建成日处理400吨生活垃圾填埋场1座,乡镇、社区生活垃圾处理场3座。2013年组织申报了3个垃圾处理和1个污水处理建设项目,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二期工程、餐厨垃圾处理厂项目、金属镁园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及环卫设施建设工程建设和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截至目前,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二期工程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1080万元,项目土方施工已完成,防渗材料已采购,完成工程进度的70%;格尔木市餐厨垃圾处理厂项目和格尔木金属镁园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及环卫设施建设工程的所有前期工作均完成,市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项目可研、地勘等资料已报环评、节能登记表正在办理。
同时,我市积极做好节能工作,以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为抓手,全面加强重点用能企业监管,与中浩天然气、胜华矿业、俊民化工、庆华矿业、藏格钾肥等8户万家企业签订2013年节能目标责任书,落实能源审计、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和编制企业“十二五”节能规划等制度,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并配合完成省节能监察总队对全市万家企业节能情况监督检查。对全市企业在用电机、拟改造(淘汰)电机数量进行调查摸底,并上报省、州相关部门,为实施企业电机系统能效提升工作提供基础数据。
加强部门沟通联系,全面掌握我市全国太阳能建筑应用示范市、绿色交通示范市创建内容和主要指标完成情况,以及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情况。积极争取节能项目资金,为青海宏扬水泥、青海西豫等12家企业争取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专项资金1052万元。同时,完成了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县的申报工作,被省政府确定为我省首批循环经济试点地区之一。积极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采取财政补贴方式,推广高效节能照明、高效电机等产品,开展“以旧换新”工作,并完善政府采购和优先采购制度,提高政府采购产品的能效水平和环保标准,逐步扩大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范围,积极助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