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中国节能网

沈阳供热政策没有调整 不报销用户仍按25.3元/平交费

   2013-09-10 时代商报 2190
核心提示:在此,沈阳市供热办通过本报解答用热户集中关注的热点收费问题,帮助大家准确把握收费政策。沈阳市供热办提醒,在2013~2014年度采暖期,沈阳的供热交费收费标准、方式等方面没有政策调整,供热交费仍按往年执行。在今冬办理停供的用热户,不需要交纳基础
 

2013~2014年度采暖期,沈阳的供热政策没有调整,供热交费仍按往年执行。

在2013~2014年度采暖期,拥有多套住房的热用户,只要采暖费不报销,仍按照25.3元/平方米交采暖费。昨日,记者了解到,进入供热交费的高峰期,部分热用户在向一些供热单位咨询收费问题时,得到了与现行政策有所出入的答案。在此,沈阳市供热办通过本报解答用热户集中关注的热点收费问题,帮助大家准确把握收费政策。沈阳市供热办提醒,在2013~2014年度采暖期,沈阳的供热交费收费标准、方式等方面没有政策调整,供热交费仍按往年执行。在今冬办理停供的用热户,不需要交纳基础热费。

有多套住房用户仍可享受补贴

按25.3元/平方米交费的用热户,如果有多套房的,是否只有一套可享受补贴?沈阳市供热办表示,只要不报销采暖费,多套住房都可享受供暖补贴。
    
沈阳市供热办表示,今年的采暖交费政策仍按照《关于调整供热价格的通知》(沈价审批【2008】92号)的规定执行。即居民供热价格为28元/平方米,没有单位报销采暖费的居民用户按25.3元/平方米交费。差额部分2.7元/平方米,由财政与供热企业结算。也就是说,有多套房的用热户,只要不报销采暖费仍可享受补贴。

2013~2014年度采暖费政策无调整

2013~2014年度采暖期,沈阳在供热交费方面涉及的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对象等相关政策没有调整,供热交费仍按往年政策执行。

据介绍,今年为调查了解沈阳现行供热价格补贴(2.7元/平方米)的执行情况,沈阳市财政局要求按25.3元/平方米交采暖费的用热户,提供住房面积等有关信息。沈阳市财政局、沈阳市房产局为了方便用热户提供信息,起草了《关于2013-2014采暖期供热调价补贴相关事宜的通知(草稿)》,对各区相关部门、供热单位提出了工作要求。但这并不涉及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对象等方面的调整。用热户仍可按往年的缴费方式来缴费。

今年办理停供,不需交基础热费

目前,辽宁省政府相关部门正组织研究制定《辽宁省城市供热用热管理条例》,目前还处于征求意见阶段。有关暂停供热的用热户是否需要交纳基础热费的政策,是大家关注的重点。
沈阳市供热办表示,停供的用户是否需要交纳基础热费,应以今后正式出台的《辽宁省城市供热用热管理条例》为准。今冬申请暂停供热的用热户,仍按现行的文件政策执行,不需交基础热费。

享受补贴,不需“两证”地址一致

要想享受供暖补贴,并不需要房产证和身份证这两证的地址一致。沈阳市供热办表示,对享受财政2.7元/平方米补贴的用热户,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及其复印件、采暖费发票复印件即可,不要求用热户提供身份证。因此,不存在房屋所有权证和身份证的地址相统一才可交费这个问题。

没有房产证要享补贴,需提供购房合同

如果按25.3元/平方米交费的用热户,没有房屋所有权证的怎么办?沈阳市供热办表示,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协议)。

根据规定,享受财政2.7元/平方米补贴的用热户,在交费的同时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没有房屋所有权证的居民住户需要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协议)或有住房面积等信息的其他证明材料。

超出房屋所有权证登记面积且按25.3元/平方米交费的,在缴纳采暖费时需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及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的复印件。

另外,居民住宅超出房屋所有权证标明面积且有采暖设施的部分如何交费?沈阳市供热办表示,根据《关于处理采暖收费有关问题政策的通知》(沈房【2010】163号)中规定,对居民住宅超出房屋所有权证标明面积且有采暖设施的部分,层高达到2.2米的部分全额计入供热收费面积;不足2.2米的部分,按照50%计入供热面积。

幼儿园、敬老院等执行居民供热价格

幼儿园、福利院、敬老院执行怎样的供热价格?沈阳市供热办表示,与居民供热价格一致。
按照《关于调整供热价格的通知》(沈价审批【2008】92号)中规定,居民供热价格为28元/平方米,非居民供热价格为32元/平方米。同时,幼儿园、福利院、敬老院用房执行居民供热价格。 (记者 李越)沈阳供热政策没有调整 不报销用户仍按25.3元/平交费
 
举报收藏 0评论 0
 
更多>同类新闻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我们宗旨  |  我们使命  |  我们愿景  |  组织机构  |  专家机构  |  机构分布  |  领导机构  |  管理团队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京ICP备05021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