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电 贵州省麻江县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不断调整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加强重点领域的能源管理,完善节能减排责任的考评机制,完善节能奖惩制度,对节能减排工作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考核约束作用,逐步减少煤、石油、天然气等不可再生资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例,使经济社会发展向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转变。
2014年全县单位GDP能耗为2.8745吨标准煤/万元,完成节能目标任务100%,比2013年下降11.82%,累计完成“十二五”节能目标进度130%,年度节能目标和时序进度目标全部完成。2014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1.6%,规模以上工业能源消费量下降42.84%,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20.7%。(姚春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