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获悉,2014年楚雄州完成建筑工程节能设计审查项目449个,建筑面积384.85万平方米,节能设计审查合格率为100%,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得到有效实施;建成竣工验收并完成节能备案建筑209项、建筑面积223.85万平方米。年内,在州、县住建部门组织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建筑市场综合执法检查,均按照建筑节能设计进行组织施工和验收,竣工验收阶段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比例达96%,做到按图施工。全州城镇居民住宅太阳能热水器利用普及率达95%以上、农村地区太阳能热水器利用普及率达到51%左右、城镇居民高效节能灯具利用率达63%左右、城镇既有居住和公共建筑进行节能改造完成率达42%,各项指标均提前完成了州人民政府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