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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2015-03-31 首创股份 1850
核心提示: 首创股份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首创股份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地表净水厂工程一期项目。

投资金额和比例:项目预估总投资为9,652万元;公司拟与河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当地合资设立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项目公司注册资本3,8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3,420万元,持有其90%股权。

投资期限:特许经营期30年(不含建设期)。

特别风险提示:

投资标的本身存在的风险::售水量风险、供水处理服务费支付风险。

一、项目概述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地表净水厂工程一期项目的议案》,公司将以“建设——运营——移交”(即BOT)的方式投资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地表净水厂工程一期项目,公司拟与河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建设集团”)在当地合资设立项目公司冀州中诚水务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注册为准,以下简称“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项目公司注册资本3,8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3,420万元,持有其90%股权,河北建设集团出资380万元,持有其10%股权。

对该项目的投资及相关协议的签署未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投资项目为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地表净水厂工程一期项目,是衡水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冀州市位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石津干渠配水区域,今后全市主水源为南水北调中线长江水,并从衡水湖分水口取水。

项目预估总投资为9,652万元;一期项目规模5万吨/日;净水水质标准为《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标准;项目特许经营期为30年(不含建设期);项目股本金内部收益率预计不低于9.00%。

三、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冀州市人民政府:市长:吴波;地址:冀新西路239号。

河北建设集团:法定代表人:李宝元;注册地址:保定市新市区五四西路139号;注册资金:12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及项目管理和相关技术与管理服务;建设工程设计、项目可研与技术咨询服务等。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将由冀州市人民政府和项目公司签署《特许经营合同》;

特许经营内容:授权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内及特许经营地域范围内独家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项目设施的权利;

特许经营期:30年(不含建设期);

一期项目规模:5万吨/日;

水质标准:原水水质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Ⅱ类水体水质标准;净水水质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标准;

原水保证:冀州市人民政府确保充足的原水供应,并负责原水费;

初始水处理服务费价格:1.98元/吨。价格每三年调整一次,调价公式中包含电价、药剂价格、人工成本、CPI等调价因素;

水处理服务费支付:按月结算,由冀州市人民政府支付;

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将由公司和河北建设集团签署《合资经营协议》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3,8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3,420万元,持有其90%股权,河北建设集团出资380万元,持有其10%股权;

利润分配:按照双方持有公司的股权比例进行分配;

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投资本项目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要求。获取本项目,将对公司拓展衡水周边水务市场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本公司取得本项目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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