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将全面推广绿色建筑技术。1月5日,记者从长沙市政府获悉,《长沙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经出台,将从2014年1月20日起实施。
到“十二五”末,全市绿色建筑开工面积占全市新开工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同时逐步推动旧城区既有建筑绿色节能改造。积极推广住宅全装修,力争到2015年,市区新建住宅实行全装修比例达到30%以上。而对正常使用寿命内的建筑,不得随意拆除。
20万平米以上小区要按绿色标准建设
为了推动绿色建筑全面发展,《方案》提出,到2015年末,市区绿色建筑开工面积占新开工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望城区、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县绿色建筑开工面积占新开工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15%以上。到2020年,全市市区新建民用建筑要100%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其中,政府投资的办公建筑、学校、医院、保障性住房(含园区及企业自建)等建设项目以及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20万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小区项目要按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
重点推动梅溪湖核心片区国家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建设,绿色生态城区中所有新建建筑要率先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到2020年,梅溪湖新城等城市绿色生态城区建设初具规模。同时,“十二五”期间,在全市重点建设3-5个各具特色的绿色低碳示范镇。
长沙地铁1号、2号线建成绿色地铁
绿色理念和绿色技术还将在全市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中推广。通过全过程控制,减少轨道交通系统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对环境资源的影响,力争达到综合节能20%;在新建和改造的市政基础设施中全面推广复层绿化、立体绿化、温拌沥青和再生沥青、透水铺装、LED节能照明、节水灌溉、雨水回收及中水循环利用等适宜绿色技术,推动基础设施建设的绿色化。
到“十二五”末,建成长沙市轨道交通1号、2号线绿色地铁,新建城市快速路及主、次干道,隧道,桥梁和大型广场均按照长沙市两型城乡建设体系的标准要求进行建设。
同时,还要因地制宜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和2万平方米以上大型公共建筑,应根据条件和使用需求选择应用一种以上的可再生能源系统,优先采用土壤源、水源热泵技术。
新建及改(扩)建住宅、宾馆、酒店、医院、学校等有稳定热水需求的建筑中普及太阳能热水系统。选择适宜地点规划建设水源热泵集中式能源供应站,为区域内建筑供热、供冷及热水。
2015年新住宅全装修比例达30%以上
研究编制适宜长沙地区的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关键技术要点,结合城市提质改造、房屋修缮、加固等工程,将既有居住建筑节能纳入改造试点工程建设,根据项目情况重点实施以应用外窗节能、屋顶隔热、自然通风、建筑外遮阳、东西山墙垂直绿化、绿色照明等本地适宜节能技术为主的节能改造。
到“十二五”末,完成100万平方米高能耗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完成120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
《方案》还提出,要积极推广住宅全装修,通过政策引导,逐步提高全装修住宅的比例,力争到2015年,市区新建住宅实行全装修比例达到30%以上,到2020年要达到50%以上。
此外,《方案》强调要严格建筑拆除管理。加强城市规划管理,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稳定性。加强建筑维护管理,对符合城市规划和工程建设标准、在正常使用寿命内的建筑,除基本的公共利益需要外,不得随意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