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市政府就创建绿色交通城市出台指导意见,提出“建设综合交通运输服务体系、提高节能减排服务能力、提升交通运输组织效率、深化节能减排低碳专项行动”四大建设任务,计划到2020年,在全市基本形成比较完善的交通运输基础设施以及综合运输和管理服务网络,超额完成全国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十三五”规划目标10%以上。
建设综合交通运输服务体系。济南市将积极促进铁路、公路、水路、民航和城市交通等不同交通方式之间的组织、衔接,完善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网络,大力推进“公交都市”建设。到2020年,初步形成网络设施配套衔接、技术装备先进适用、运输服务安全高效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总体适应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出行需要。
提高节能减排服务能力。济南市将加快推进能源消费结构调整,引导交通运输企业推广应用新能源和清洁燃料运输工具,确保今后每年新增营运客车、货车、公交车、出租车中新能源和清洁燃料车辆比例分别达到30%、20%、70%、100%(预约出租汽车除外)。
提升交通运输组织效率。济南市将优化客运组织体系,加强运输线路、班次等资源共享,推进接驳运输、滚动发班等先进客运组织方式,对实载率低于70%的客运线路严禁新增运力。同时,加快发展绿色货运和现代物流,鼓励企业发展网络化运输,提高货运实载率。
深化节能减排低碳专项行动。深化“车、船、路、港”千家企业节能减排专项行动和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支持和引导交通运输单位积极参与各项节能低碳行动,并逐步建立有利于发挥专项行动示范作用的长效机制。其中,在营运车辆方面,严格执行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有关规定,鼓励使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大力推广绿色汽车维修技术。在公路方面,深入开展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活动,促进公路建设依法和节约集约用地,保证公路扩建工程老路利用率不低于70%,养护大修工程旧路利用率不低于90%,循环利用路用材料的项目占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