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机构能源使用预算,将不能想用就用,不能有钱就任性。4月2日,湖南省发改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将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启动预算、税收、能效对标等多项改革措施,用4年左右时间,在全省行政和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以及财政资金建设的道路、隧道等范围,全面推广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用创新模式促进公共机构节能。
“以前公共机构能源使用预算方面,由财政资金单一投入,用多少给多少,相对比较宽松,节约能源做得好的机构没有奖励,做得差的机构也不会惩罚,”湖南省节能监察中心主任鲁湘波说,今后,有钱也不能任性了。
鲁湘波介绍,《推进湖南省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的通知》近日已经经省政府批准印发实施,通知要求,将以“完善一批能耗标准,调整一个预算制度,搭建一个信息平台,建设一批改造项目,壮大一批节能企业,提升一个行业能效”为目标,按照“市场运作、预算约束、部门协作、分步实施”的思路,计划于2018年在全省适用的公共机构领域全面推广实施。
其中,通知明确,对公共机构预算机制作相应调整,对未达能效标准且3年内未节能改造的单位,连续3年核减一定比例水电费预算;凡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节能改造且能效达标单位,支出经费预算可按实施前标准下达,节约部分用于支付合同和自支统筹。“通过预算的约束来倒逼节能制度改革和技术改造。”
合同能源管理,指的是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项目的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为实现节能目标向用能单位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润的节能服务机制。
据统计,湖南现有公共机构约2.7万家,建筑面积约1.5亿平方米,城市道路路灯300多万盏,年能源消费量超过300万吨标准煤,节能空间较大。“还可以节约30%左右的能源。”鲁湘波说。
按照《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法规制度要求,公共机构应当在能源节约上率先示范。据测算,若达到节能30%的目标,湖南公共机构水电油气等能源支出可每年节约24亿元以上。
记者梁美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