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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标准化目标出炉 加快制修订钢铁等行业节能标准

   2015-04-07 每日经济新闻3100
核心提示:根据《意见》要求,其中,在工业领域,加快制修订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建材、机械、船舶等行业节能标准,形成覆盖生产设备节能、节能监测与管理、能源管理与审计等方面的标准体系;完善燃油经济性标准和新能源汽车技术标准。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节能标准化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进一步加强节能标准化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提出坚持准入倒逼、坚持标杆引领、坚持创新驱动、坚持共同治理等四项基本原则。《意见》提出节能标准化工作目标是,到2020年,建成指标先进、符合国情的节能标准体系,主要高耗能行业实现能耗限额标准全覆盖,80%以上的能效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标准国际化水平明显提升。

同时,形成节能标准有效实施与监督的工作体系,产业政策与节能标准的结合更加紧密,节能标准对节能减排和产业结构升级的支撑作用更加显著。

对此,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能效中心主任郁聪告诉媒体,“如果能实现80%以上的能效指标都能和国际接轨的话,对于中国整个的能效提升计划还是很有帮助的。但是达标的目标怎么实现,这个有点难度。”

淘汰超20%落后产能

经济“新常态”下,节能标准的提升,显得更为重要。《意见》明确创新工作机制、完善标准体系、强化标准实施等三个方面的重点工作,要求创新节能标准化管理机制,健全节能标准体系,强化节能标准实施与监督,有效支撑国家节能减排和产业结构升级。

国家标准委、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创新机制的相关工作。《意见》提出,制定节能标准体系建设方案和节能标准制修订工作规划,定期更新并发布节能标准。建立节能标准化联合推进机制,加强节能标准化工作协调配合。完善节能标准立项协调机制,每年下达1~2批节能标准专项计划,急需节能标准随时立项。完善节能标准复审机制,标准复审周期控制在3年以内,标准修订周期控制在2年以内。

值得注意的是,在探索能效标杆转化机制问题上,摒弃高能效产品和企业的意图明确,行业“领跑者”的水平将成为准入指标。《意见》要求,适时将能效“领跑者”指标纳入强制性终端用能产品能效标准和行业能耗限额标准指标体系,将“领跑者”企业的能耗水平确定为高耗能及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准入指标。能效标准中的能效限定值和能耗限额标准中的能耗限定值应至少淘汰20%的落后产品和落后产能。

现在的领跑者是行业内前10%~20%的企业,郁聪认为,一些企业将会被淘汰,肯定会有一个时间表,有一个时间裕度来给企业让产品逐渐达标,慢慢“领跑者”也会成为行业准入。

节能标准纳入政府考核

随着节能新一轮提标工作的推进,一些重点领域节能标准制修订工作也将提上议程,未来几年内,根据部署将实施百项能效标准推进工程。

根据《意见》要求,其中,在工业领域,加快制修订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建材、机械、船舶等行业节能标准,形成覆盖生产设备节能、节能监测与管理、能源管理与审计等方面的标准体系;完善燃油经济性标准和新能源汽车技术标准。在能源领域,重点制定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相关技术标准,加强天然气、新能源、可再生能源标准制修订工作。

另外,还包括在建筑领域、交通运输领域、流通领域、公共机构领域、农业领域等多领域的体系、标准修订工作。

为了强化标准实施,将针对各领域的具体情况,进行针对性地规范和引导。

以工业领域为例,《意见》要求,以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为依据,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等高耗能行业的生产企业实施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政策,对煤炭、石油、有色、建材、化工等产能过剩行业和稀土等战略资源行业的生产企业进行准入公告。

同时,《意见》强调,将强制性节能标准实施情况纳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考核。郁聪认为,这些举措,对行业总体能效的提高是一个方向性的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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