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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供热新条例通过 供热企业将“直管到户”

   2014-03-31 山东商报2160
核心提示:28日下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表明《山东省供热条例》已获通过,并将于今年9月起开始施行。这也意味着,下次采暖季中,省城市民将享受到政策红利带来的新“暖情”。
济南供暖18℃终将成真。28日下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表明《山东省供热条例》已获通过,并将于今年9月起开始施行。这也意味着,下次采暖季中,省城市民将享受到政策红利带来的新“暖情”。昨日(30日),记者联系了济南热电有限公司和济南热力有限公司两大热企,第一时间为您带来供暖变化的相关解读。
  
省城仍有近500个自管站未被回收
  
条例规定,供热企业应当实行热源、管网、换热站经营管理一体化,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自行管理的住宅小区换热站等供热经营设施应当按照规定限期取消,或者经业主大会同意后向供热企业移交,由供热企业负责人统一管理、并网运营。具体办法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
  
2013-2014年采暖季中,自管站供热难保障的问题是居民反映的焦点。截至去年供暖正式开始时,省城仍有近500个自管站未被回收,且新楼盘不断增加,自管站的规模也在不断扩大,不过按照《山东省供热条例》的规定,这一情况将从下个采暖季起得到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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