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10月31日电监会关于节能减排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电监会组织制定的电力企业节能降耗主要指标的监管评价标准于今日起正式施行。由此,电力节能监管进入制度化、标准化轨道。
为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部署,促进电力行业节能减排,电监会与各电力企业建立了节能减排监管工作协调机制,印发了“十二五”电力行业节能减排监管工作的方案,组织制定了电力企业节能降耗主要指标的监管评价标准,并于今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电力节能监管进入制度化、标准化轨道。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动电力行业节能减排,国家电监会将突出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突出抓好跨省跨区电力调度交易监管,在电能余缺调剂方面进一步取得成效;二是突出抓好发电权交易监管,在提高高效、环保机组发电利用小时数方面进一步取得成效;三是突出抓好可再生能源发电监管,在提高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质量和非化石能源占比方面进一步取得成效;四是突出抓好价格和收费环节监管,在规范交易价格行为,维护市场公平方面进一步取得成效;五是突出抓好脱硫脱硝设施运行监管,在不断减少电力污染物排放方面进一步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