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泰安市被国家能源局确定为第一批新能源示范创建城市。近日,泰安市下发了创建实施方案,记者从泰安市发展改革委了解到,发改委负责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设的综合协调,将研究编制新能源开发利用专项规划。
开发风电场 建设五个风电工程
推动风能规模化开发利用,因地制宜开发利用风电场,建设UPC肥城刘台、国电东平、华电肥城安临站等五个风电工程,增加风电装机24.68万千瓦,年发电量4.57亿千瓦时。到2015年底,全市风电累计装机规模达到29.63万千瓦,年替代化石能源量达到18.4万吨;到2020年,全市风电累计装机规模达到60万千瓦,年替代化石能源量达到37.3万吨。努力实现新能源汽车突破性发展,逐步提高公务用车、公交车辆、景区车辆新能源汽车的占比,到2016年底,建设完成泰安市第二座电动汽车充电站,并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小型和户用充电桩。
根据《方案》,将在各级各类工业园区,积极探索多种新能源的综合开发利用,为工业园区提供低碳清洁的电力和热力服务。泰开集团等大型企业在推进工业园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的基础上,配套建设小型风力发电系统和智能微网系统,提高园区电力安全供给保障水平。到2015年底,全市建成1-2个、到 2020年建成3-5个工业园区新能源多能互补应用示范项目。
推广太阳能光热多领域应用模式,依托中信能源等高新技术企业,探索中高温太阳能热利用技术在沼气工程中的示范应用。在中低温太阳能热利用方面,推进太阳能热利用技术在污泥干燥、工业原材料烘干和农副产品加工等领域的应用。到2015年底,全市建成2-3个、到2020年建成5-8个太阳能光热创新应用示范项目。
记者从泰安市发展改革委了解到,发改委负责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设的综合协调,2015年4月至12月为建设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全面实施阶段,各县(市、区)、市直各责任单位将按照《方案》确定的总体目标和责任分工,研究编制新能源开发利用专项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