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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连续4年完成减排任务

   2015-04-10 中国环境报2580
核心提示:记者日前从天津市环保局获悉,截至2014年年底,全市已连续4年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

记者日前从天津市环保局获悉,截至2014年年底,全市已连续4年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

“十二五”前4年,天津全市削减二氧化硫7.7万吨、氮氧化物12.32万吨,分别占2010年排放量的32%、36%,在消化经济发展新增二氧化硫4.81万吨、氮氧化物6.53万吨的情况下,分别实现净削减2.89万吨、5.79万吨。

倒逼减排

新建项目主要污染物实行倍量替代

据天津市环保局总量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在“十二五”期间增加氮氧化物控制因子的同时,全市进一步加大污染减排力度,制定了《“十二五”污染减排工作方案》,采取一系列措施,全力控增量、促治理、保运行。

一方面,严格控制主要污染物新增量,采取控煤措施,分解任务并严格考核,全市燃煤增量得到控制。对新建项目主要污染物实行等量替代,2013年清新空气行动实施后,又开始实行倍量替代,进一步强化了污染减排对经济结构调整和现有污染源治理的倒逼作用。

另一方面,天津市加快实施了一大批污染治理工程。“十二五”前4年,全市共完成大气污染治理项目579个。全市59台共1069万千瓦燃煤发电机组在“十一五”期间全部完成脱硫治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实施脱硫升级改造。

天津第一热电厂关停,全市电力行业二氧化硫排放量减少30%。全市87%的机组完成脱硝治理,电力行业氮氧化物排放量减少48%。全市共13台2620平方米钢铁烧结机全部完成脱硫治理,4台小钢铁烧结机淘汰拆除,钢铁行业二氧化硫减少35%。

两台现役新型干法水泥窑完成脱硝治理,1台新型干法水泥窑关停,水泥行业氮氧化物排放量减排46%。全市155座燃煤供热锅炉、84座燃煤工业锅炉改燃或并网,非电、非钢、非水泥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减少15%和7%。全市提前全面供应国五标准汽柴油,实施黄标车限行、淘汰等措施,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27.2万辆,机动车污染得到遏制。

转型升级

建设水泥窑脱硝系统,实施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泥项目

位于北辰经济开发区的天津振兴水泥公司拥有全市目前仅有的两台现役新型干法水泥窑,2013年,公司投资780万元建设了水泥窑脱硝系统,项目采用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技术,使用20%的氨水作为还原剂,使得脱硝效率不低于55%,此举使天津全市水泥行业氮氧化物排放量减排46%。

公司副总经理牛海龙说,在当前经济和环境的双重压力下,发展循环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已是水泥行业企业发展的必要选择。他告诉记者,下一步,企业将以污染减排为契机,促进企业的转型升级。

公司目前正在实施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泥项目,总投资约1500万元,预计今年6月竣工,届时可以实现每日对100吨污泥的无害化处置,可以基本解决整个北辰区产生的污泥。目前,公司已与北辰区内的3家污水处理厂签订了污泥处置合同。此外,公司还计划在2016年启动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危险废物项目,项目完成后,可进一步提高天津市城市废弃物的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置能力。

天津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15年,天津市将全面落实《清新空气行动方案》和《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强化控煤、控尘、控车、控工业污染、控新建项目治理措施,进一步发挥总量控制对污染减排的倒逼作用。

在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治理方面,天津市全年将改燃、并网或关停180座燃煤锅炉,提前一年完成中心城区改燃并网任务。完成全市22套30万千瓦及以上在役煤电机组燃气电厂排放标准改造。

同时,完成小火电燃煤机组脱硝治理,全部燃煤机组实现脱硝。完成所有平板玻璃生产线脱硝治理,完成全部黄标车淘汰任务。对新建项目严格落实国家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继续对新、改、扩建项目所需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实行倍量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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