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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分工意见》:继续抓好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

   2015-04-11 中国政府网 2400
核心提示:4月10日,国务院公布《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意见提出要加强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加强节能减排工作。

4月10日,国务院公布《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意见提出要加强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加强节能减排工作。

继续抓好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

1.今年能耗强度下降3.1%以上,二氧化碳排放强度降低3.1%以上,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均减少2%左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分别减少3%左右和5%左右。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行区域联防联控,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动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促进重点区域煤炭消费零增长。推广新能源汽车,治理机动车尾气,提高油品标准和质量,在重点区域内重点城市全面供应国五标准车用汽柴油。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今年要全部淘汰。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江河湖海水污染、水污染源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实行从水源地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做好环保税立法工作。严格环境执法,对偷排偷放者出重拳,让其付出沉重的代价;对姑息纵容者严问责,使其受到应有的处罚。(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公安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水利部、卫生计生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质检总局、林业局、国管局、法制办、气象局、证监会、能源局、海洋局等负责)

2.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扩大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发展改革委牵头)

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方式变革

大力发展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能,积极发展水电,安全发展核电,开发利用页岩气、煤层气。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加强工业、交通、建筑等重点领域节能。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大力推进工业废物和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把节能环保产业打造成新兴的支柱产业。(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科技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统计局、林业局、能源局等负责)

推进生态保护与建设。推进重大生态工程建设,拓展重点生态功能区,办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开展国土江河综合整治试点,扩大流域上下游横向补偿机制试点,保护好三江源。扩大天然林保护范围,有序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今年新增退耕还林还草66.7万公顷,造林600万公顷。(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科技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水利部、质检总局、审计署、林业局、气象局、能源局、海洋局等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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