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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价改革应包括下调居民电价选项

   2015-04-15 检察日报 2690
核心提示: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深圳市输配电价改革正式实施,近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批复同意了深圳市销售电价调整方案,自2015年2月1日起实施。

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深圳市输配电价改革正式实施,近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批复同意了深圳市销售电价调整方案,自2015年2月1日起实施。在此轮输配电改革中,深圳商业用电价格下降0.083元,降幅远高于广东省内其他地区。值得关注的是,居民用电价格在此轮改革中维持不变。有消息透露,深圳此前提交的改革方案中曾提出下调居民用电价格,但被省和国家发改委否决(4月14日《深圳特区报》)。

众所周知,在电力从发电厂到达用户的过程中,存在三个价格:电厂把电卖给电网的上网电价,电网输送电力收取的输配电价,用户买电要支付的销售电价。其中,输配电价过去一直包含在销售电价之中,而上网电价、销售电价又是由政府定的,所以发电企业市场竞争即便再激烈,也无法让用户买到更便宜的电。现在的电价改革,就是要“放开两头,管住中间”,公布独立的输配电价,而在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上,逐步引入竞争机制实现市场化。

说白了,电网企业的利润今后将会下降,更多体现出公益性垄断企业的特点,而电力将回归它的市场属性,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都有望在市场竞争中受益。按照预计销售电量测算,发改委批复的2015年到2017年深圳输配电价水平,将比2014年实际水平每千瓦时低约1分钱。这个成果的受益者,当然应该是广大的电力用户。所以,降价一直是公众期待的电价改革主旋律,深圳率先启动的输配电价改革试点,事实上也正体现这一点。

可惜的是,下调居民电价的改革方案却被上级发改委否决了,这让公众感到费解。相比大的用电企业可以直接和发电企业协商电价,居民用户不具备与发电企业市场议价的能力,只能仍旧实行政府定价——居民用户要想从电价改革中受益,必须得到发改委许可。深圳拟下调居民电价,正是基于让居民分享改革成果的考虑,为何却遭发改委拒绝呢?既然电价整体水平下降了,居民用户理当从中分到一杯羹。难道真像有的网友所说,居民电价只能涨不能降?

深圳拟下调居民电价被否,让人忧虑会形成某种示范效应:以节能减排之名,居民电价下调将被排除在电价改革的选项之外。不得不说,这样的电价改革很难说是真正的市场化——既然居民用电价格不能跟随市场成本上下波动,发电企业怎么可能在电价上展开真正的竞争?如果居民用电价格被排除降价可能,发电企业的竞争就会缺失一个重要推力,“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可能沦为半生不熟的夹生饭。

既然是市场化,价格就应该跟随市场波动,电价改革就应该包括下调居民电价的选项——居民电价既然能涨,当然也应该能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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