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江西省将污染物总量减排作为促进发展升级、优化生态环境的重要抓手,通过完善政策措施、分解目标任务、突出重点难点、强化监督考核等措施,全面打赢了污染减排攻坚战。日前,经环保部核算审定,去年江西省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上年下降1.96%、3.20%、4.18%、5.31%,四项指标均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减排任务。
为推进全省污染减排工作,去年,江西省先后出台了《2014年度市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完善了各项政策措施,并将全省2014年污染减排目标任务,以及火电机组脱硝、钢铁烧结机脱硫、淘汰老旧机动车及黄标车、燃煤锅炉和火电、钢铁、水泥、平板玻璃4个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限期治理等任务分解到各地和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形成了责任明确、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
同时,采取逐月督查、调度、通报等举措推进国家和省减排目标责任书项目建设;开展污水管网整治改造专项行动,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加强日常巡查,推进工业企业治污设施高效稳定运行;实施黄标车限行管理规定和淘汰老旧机动车及黄标车等措施,推进了机动车污染减排。
此外,通过加大监督考核,对完不成任务或任务完成滞后的地方和企业,综合采取警示预警、约谈提醒、挂牌督办、通报批评、媒体曝光、行政处罚、区域限批、一票否决、行政问责等惩处措施;对任务完成好的地方及企业,给予政策倾斜支持措施,使全省各地污染减排取得明显成效。
据悉,去年,江西省共投入101.8 亿元,全面完成49个国家减排目标责任书项目和385个省重点项目建设。投入30亿元,新建、改造、维修管网1173公里。减排监测体系建设与运行成效明显,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分别为75.22%、96.54%和99.8%,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关要求。全省生态环境稳中向好,去年全省地表水一类至三类水质稳定达标率达80.9%,比上年提高0.1%,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20多个百分点;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稳定,其中污染物PM10比上年下降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