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中国节能网

浙江省宁波市象山阶梯式水价提高村民节水意识

   2015-04-20 宁波都市网 1890
核心提示: “以前家里人用水都是大手大脚的,现在用水多了,水费也会相应梯度增多,浪费水的毛病可要改改了。”近日,在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自来水公司水费缴纳大厅,大徐镇大磊头村吴女士这样告诉记者。

“以前家里人用水都是大手大脚的,现在用水多了,水费也会相应梯度增多,浪费水的毛病可要改改了。”近日,在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自来水公司水费缴纳大厅,大徐镇大磊头村吴女士这样告诉记者。

近年来,我县在实施城区及各镇乡区域联网供水的同时,逐步推行“阶梯式水价”,使居民节约用水的意识不断增强。在联网供水前,像大徐镇大磊头村和章家弄村,村民家里用水几乎不用钱,现在实施一户一表,村民根据用水量来缴纳不同价格的水费,用水时心里就会掂量着点。

据县自来水公司副总经理沈志兴介绍,所谓“阶梯式水价”,就是在单位时间里对用户确定一个基本用水量,在规定额度内,按普通水价计算,当用水量超过这个额度,水价将随之上浮,超得越多,水价越高。简单地说,“阶梯式水价”其实就是运用价格杠杆实现节水。“阶梯式水价”针对的是“抄表到户”的家庭,未实行“一表一户”的居民和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水价标准应按高于第一级阶梯价格水平确定。

早在2007年,我县就开始对中心城区自来水价格进行调整,并实施阶梯式水价。后经逐步完善,阶梯式计量水价才告正式落地:Ⅰ级(每户每月水量基数15吨及以下的)到户水价每吨由2.85元调整为3.15元,Ⅱ级(超过15吨至25吨部分)到户水价每吨由4.00元调整为4.50元,Ⅲ级(超过25吨以上部分)到户水价每吨由5.10元调整为6.50元。合表用户:每吨由2.95元调整为3.35元。居民生活到户水价中的污水处理费由0.60元调整为0.75元。

阶梯式计量水费实行分段累进计算办法,对非“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合表居民生活用水,敬老院、儿童福利院、幼儿园、中小学校用水按照每吨3.35元计收。同时规范相关水价行为,取消到户水价外加收的公用水贴等费用。对混合用水的用户,要求分表计量计价;不分表计量的,从高确定适用水价;确实不能够分表计量的,由用户与供水企业协商,按适用比例计价。对低保困难户采取水费优惠政策,县自来水公司对直接供水的丹东街道、丹西街道“低保户”和“特困职工”,每户每月提供3吨免费用水。

据了解,推行“阶梯式水价”的必备条件是 “一户一表”。目前,随着联网供水工程的全面实施,以及高层屋顶水箱退出历史舞台,全县“一户一表”得到普及,“阶梯式水价”随之全面推行。

 
举报收藏 0评论 0
 
更多>同类新闻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我们宗旨  |  我们使命  |  我们愿景  |  组织机构  |  专家机构  |  机构分布  |  领导机构  |  管理团队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京ICP备05021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