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报废汽车回收,最初是以回收废钢铁资源为主要目的。到了1985年,随着日元升值,废钢铁价格越来越低,报废汽车产生量也越来越大,而且国家对环境保护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汽车回收制度开始发生了变化。报废车回收处理逐渐转变为以回收处理废弃物,减少其对环境的影响为主要目的。到1990年,拆解企业开始使用切片机、粉碎机及其他分选设备,对树脂类废弃物也开始进行回收利用。日本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主要是通过旧车回收;废车拆解、金属切片加工(废钢铁破碎及分选)"三段式"来完成整个回收利用过程的。
旧车回收
日本的旧车及报废汽车主要是由汽车销售店和汽车维修厂来回收的。车主去销售店买新车时,原有的旧车通过评估、作价,如果还有一定的使用价值,便可用旧车抵价。如果旧车已经没有使用价值,车主需向销售店交纳一定的处理费,废车由销售店回收的废车量占废车总量的近99%。还有一小部分是通过汽车维修厂回收的。
废车拆解
汽车销售店回收来的车交由拆解企业进行拆解。拆解企业首先将油箱内剩余的汽油放掉,然后将空调、蓄电池、废机油等对环境危害大的废弃物收集起来,交由专业处理公司采取措施进行专门处理,再将重料件拆下,剩下的以车体为主的轻抛料,连同车座等一起,用专用设备压成块。供出口或给切片厂。应当指出的是,在日本,报废车的零部件基本上是不用的,只有很少的一部分状况较好的发动机,如国外有订货,经过严格的台驾试验后,标明是再生品供出口。而对于事故车,拆解厂则主要将其用来拆解二手零部件,除了车身之外,几乎所有的零部件都有,品种、规格很齐全。从外观上看,一般人很难看出与新零部件的差别,价格却只有新件的五分之一到十分之一。二手零部件一般通过全国联网的二手零部件信息网络寻找客户,出口则主要是按照客户的订单来组织旧机动车零部件。二手零部件主要销往国外,包括荷兰、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少量用于国内汽车维修。拆解、加工和出售二手零部件是拆解厂的主要收入来源。拆解剩下的车身,在拆解工厂压块,大多数废车压块都出口到韩国、中国等国家,近10%交由日本国内的切片厂加工。
金属切片加工
废车压块交到金属切片厂以后,首先通过一套专用设备进行预加工,即进行初步粉碎和分选。然后再进入粉碎机加工、分选(包括人工分选)后,最终能生产出七、八种产品,除拳头大小的废钢铁块销售给钢铁企业外,铜、铝、塑料等产品也分别供应给其他用户。占废车压块30%的终端垃圾(不能利用的铅、塑料、纤维、橡胶、少量金属等混合物)送垃圾填埋场填埋。
目前,日本有近5100多家报废汽车拆解企业,其中有近1/4的企业具有处理废弃物的特许。金属切片厂有140家(一部分是独立的,还有的是附属于钢铁厂和其他综合商社)。由于拆解企业之间实行自由竞争,导致一些企业通过少收甚至不收处理费的办法从汽车销售店获得报废车,而为了盈利,部分企业便将本应送正规填埋场处理的垃圾随便找地方自行填埋,以逃避交纳处理费。这是目前日本环境管理部门最为头疼的问题。
目前,日本报废汽车(没有作为整车利用价值的更新车)回收处理需要向处理企业交付一定的费用,约15000日元(十几年前,日本的废旧汽车也是需要花钱从车主手里买的)。这笔费用主要补贴给拆解企业,废轮胎、废机油、氟里昂处理企业以及终端垃圾填埋场。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运行机制和法律法规体系
日本中央政府指导和管理报废汽车回收的机构主要是经济产业省和国土交通省,经济产业省负责研究制定指导报废汽车回收处理的政策法规,国土交通省实施对车辆和道路交通管理。为进一步促进废旧汽车的回收处理,2000年11月,由日本自动车工业协会等九个相关业者发起,成立了日本废旧汽车回收促进中心,主要目的是推行以生产者负责制为主要内容的废旧汽车回收处理制度。
目前,日本正在起草制订《汽车回收法》和修订《车辆注销登记法》,预计在2002年春季提交国会讨论。《汽车回收法》的主要内容:扩大汽车生产厂家回收废旧汽车的责任,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消费者在购买新车时就要交纳汽车回收处理费,用于补贴回收废旧汽车;对汽车制造企业提出要求:在设计制造汽车时要尽可能多地采用可以回收再利用的材质和结构。修订《车辆注销登记法》是要从车辆登记、注销各环节中,加强刘.更新汽车流向的信息管理,促进废旧汽车的回收、拆解及资源综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