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昨日举行的全省工业稳增长工作会上获悉,为稳定全省工业经济增长、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供要素价格保障,《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资源要素价格管理稳定工业经济增长的通知》于日前正式印发,将采取总共11条具体措施,全面加强资源要素价格管理。
根据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电价调整有关要求,要统筹利用火电上网电价下调和部分取消中小化肥生产用电价格优待等腾出的空间,降低省级电网大工业电量电价水平(中小化肥用电除外),每千瓦时下调2.01分。根据该通知,包括四川省级电网现行大工业电量中的直购电、留存电量、攀枝花钒钛产业园区等特殊电价的用户,均在到户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降低2.01分。
在直购电方面,将完善直购电和富余电量消纳政策。今年再增加直购电规模80亿千瓦时,总量增至300亿千瓦时,将富余电量消纳政策由增量适当扩大到存量,支持重点优势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以及重点产业园区生产用电。研究制定1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的直购电输配电价,未制定出台之前,2015年对1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的直购电用户暂按购销平移法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