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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口热电公司篡改排污数据被限产并罚款15万

   2015-04-24 澎湃新闻2820
核心提示: 4月23日,澎湃新闻从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获悉,山东省龙口矿业集团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口热电公司”)因污染物排放超标且篡改排放数据,被环保部门罚款15万元并限产,企业环保部主任被行政拘留。

山东省龙口矿业集团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口热电公司”)因污染物排放超标且篡改排放数据,被环保部门罚款15万元并限产,企业环保部主任被行政拘留。

环保部4月初宣布要严打环保数据造假,不出一月,山东省通报一起“被打”企业。

4月23日,澎湃新闻从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获悉,山东省龙口矿业集团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口热电公司”)因污染物排放超标且篡改排放数据,被环保部门罚款15万元并限产,企业环保部主任被行政拘留。

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污染源监控室工作人员介绍,污染物排放数据均由企业自行上报,污染源监控室对上报数据进行审核。

3月中旬,监测人员在审核数据时发现,龙口热电公司夜间烟气温度高达87℃,比白天58℃高出近30℃。“热电公司采用的是湿法脱硫,如果开启脱硫程序烟气温度应比常温降低约20℃,我们怀疑企业夜间停运了脱硫设施。”前述工作人员介绍。

3月18日,经对龙口热电公司现场监测发现,该企业排放的污染物中,二氧化硫浓度为1915mg/m3,超标8.6倍;氮氧化物浓度为301mg/m3,超标0.5倍。而该公司监测设备数据则显示,二氧化硫浓度仅100mg/m3,氮氧化物67mg/m3,二者均未超标。

经查,龙口热电公司使用矿泉水和氮气,分别吸收和稀释了采样烟气中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

前述污染源监控室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作为热电企业的主要污染物,以往查处的多为“对一种数据造假”,但龙口热电公司对两种污染物排放数据都实施了造假,“是双保险”。

山东省环保厅4月22日通报,龙口热电公司污染物超标排放和自动检测设备弄虚造假,分别被处以5万元和10万元的顶格罚款,并限产三个月;该公司环保部主任王某则被龙口市公安局依法拘留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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