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高涨的反对声浪证明,内陆核电已成为公众最敏感的神经之一。在核电业内,内陆核电本身就是个伪命题,与沿海核电并无二致。但公众眼里,在人口稠密、受水资源制约的内陆地区建核电站等同于在后院安下定时炸弹。或者说,不管是不是我家后院,都得反。
但对地方政府及核电企业而言,随着沿海核电密集开工期的到来,重启内陆核电的呼声也越来越迫切。
民间反核情绪中,核电厂运行对下游水质的影响以及严重事故对水资源安全的影响往往成为众矢之的。中国核能行业协会最新研究结果表明,内陆核电厂与沿海核电厂安全法规和标准一致,但充分考虑内陆核电厂放射性流出物排放对环境、当地生态系统和公众影响,内陆核电的放射性液态流出物排放要求严于沿海核电10倍,是目前国际上最严格的要求,实现了“近零”排放。
也就是说,在满足相关标准条件下,内陆核电厂下游水质可达饮用水标准。
“正常运行情况下,放射性液态流出物排放对于环境产生的辐射影响处于环境本底正常涨落范围内,这不只是我们的预测,是美国、法国大量运行经验论证过的,我国采取了很多放射性废液处理的措施,保证排放不会影响下游的水质,这个是可以做到的。”核能行业协会专家周如明在4月24日于北京举行的内陆核电研究成果发布会上表示。
周如明称,即使在事故情况下,课题组查阅了国际原子能机构、美国核管理委员会、法国核安全局、西欧核监管协会,以及很多OECD(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简称经合组织)组织内陆国家的核能机构在福岛核事故之后的经验教训总结后发现,都未提及内陆核电厂存在的水资源安全威胁。
相对应的是,世界各国运行的核电机组一半以上建在内陆,如法国内陆核电占69%,美国内陆核电占61.5%,其中密西西比河流域建有21个核电厂,总装机容量3000多万千瓦。世界内陆核电安全运行50余年的事实说明:内陆核电厂安全是有保障的,对公众和环境未造成影响。
仅从厂址选择上看,核电厂址选择是各类工程项目中技术论证最为严谨、审管程序最为严格的典型过程之一,但公众意志并不会在这一环节得以体现。“只有当此厂址纳入到国家规划之后,国家确定要上(此项目),这时必须要进行公众参与的调查,获得当地公众的认可。前期通常不做公众参与。”环保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副总工程师常向东对澎湃新闻表示,这意味着,当地若要建设核电站,必须让所有利益相关方都接受这样一个项目。核安全法规要求将公众意见反映到环境报告中。如果公众不接受,该项目是没法立项的。
其实,早在2008年1月,湖南桃花江、湖北咸宁、江西彭泽就成为国家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的首批三个内陆核电项目。2011年日本福岛核事故的爆发令上述三地核电建设的前期工作戛然而止。一年后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作出要求,“十二五”期间不安排内陆核电项目。自此,内陆核电进入蛰伏期,但围绕内陆核电的争议却从未止息。
时隔四年,随着沿海核电重回发展轨道、“十二五”临近收官,业内对内陆核电的开闸呼声渐起。“但国家层面必须要平衡社会稳定和核能发展。”常向东认为,内陆发展不发展核电,本质上是一个国家能源结构的决策过程。他以日本核电重启为例对澎湃新闻称,尽管日本民众仍无法重拾对核电的信心,但日本的能源结构决定了,应该保持煤电、石油、核电各占三分之一。“中国的情况不一样,但我觉得应该平衡这种因素。”
更重要的是,按照中国提出的能源结构调整目标,发展核电,无论是沿海还是内陆,都是必由之路。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贺禹表示,“据测算,核电装机容量要达到1.5亿至2亿千瓦,才能有效支撑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达到20%这一目标的实现。”而目前,中国大陆投入商业运行的核电机组达23台,总装机容量为2138.6万千瓦。
随着中国核电全面重启,核电设备制造业受益最大,如从事核岛和常规岛制造的上海电气(601727)、东方-电气(600875),从事辅助设备制造的中核科技(000777)、奥特迅(002227),从事核电厂运营的申能股份(600642)和皖能电力(000543)以及为核电建设提供原材料的沃尔核材(002130)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