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东风频吹,我国风电产业迎来又一次发展良机!4月28日,国家能源局公布“十二五”第五批风电项目核准计划,项目共计3400万千瓦,超出业界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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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1年开始,我国已经下发四批风电项目核准计划,历次项目总装机容量分别为2683万千瓦、2528万千瓦、2797万千瓦和2760万千瓦。从装机容量来看,第五批风电项目核准计划的规模是“十二五”期间五批核准计划中最大的一批,同比增长25%。
“为控制风电发展节奏,促进可再生能源补助资金有效利用,‘十二五’以来,国家能源局分批次下发了风电项目年度核准计划,通过规模管理和优化布局指导风电开发建设。”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副主任郭雁珩告诉《中国能源报》记者,截至目前,“十二五”以来风电项目核准计划规模累计已超过1.4亿千瓦。规模突破预期
“第五批风电3400万千瓦的拟核准容量,超出业界预期,为后续风电建设提供了强大的项目储备,也向行业传递出一个明确信号:国家将继续推动和大力支持风电发展。”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秦海岩告诉本报记者,“中国计划到2030年将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0%左右,为此,需要进一步加快推动风电发展。此次3400万千瓦的核准计划为实现这一目标奠定了基础,对进一步加大能源结构调整力度,切实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有重要意义。”
自去年开始,包括风电在内的新能源产业发展逐步向好。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风电产业继续保持强劲增长势头,全年风电新增装机容量1981万千瓦,创历史新高;全国新增风电设备吊装容量2335万千瓦,同比增长45%。
就在“十二五”第五批风电项目核准计划公布当日,国家能源局也发布了今年一季度全国风电并网运行情况。数据显示,一季度,中国风电新增并网容量470万千瓦,到3月底,累计并网容量10107万千瓦,总量同比增长25%,提前完成风电“十二五”规划目标。
风电行业内部人士介绍说,为了能使风电产业发展得再快一些,确保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比15%目标的实现,国家能源主管部门或计划将“十三五”最低目标从2亿千瓦调整到2.5亿千瓦,目前来看产业环境已经足以能够支撑行业发展。
中东部和南方地区建设规模创历史新高
本报记者发现,在第五批风电核准计划中,中东部和南方地区首次占据主要位置,其中山东省规模最大,为309.62万千瓦,其次为云南的298.7万千瓦。此外核准规模在200万千瓦以上的还有内蒙古(253.1万千瓦)、江苏(225.94万千瓦)、贵州(225.25万千瓦)、河南(225.2万千瓦)、以及陕西(203万千瓦)。
郭雁珩对本报记者表示,从本批次核准计划项目区域分布来看,中东部和南方地区核准规模创历史新高。其中华东地区480万千瓦,华中地区827万千瓦,华南地区865万千瓦,总计核准规模达2172万千瓦,占全部计划的65%,较第四批增加788万千瓦,同比增长57%。“从目前情况看,国家能源局引导风电向消纳条件好的区域布局的努力已经取得了良好的成效,随着我国低风速风电技术的快速进步,中东部和南方地区风电已经步入规模化发展,预计"十三五"时期,风电将对上述地区拉动投资和调整能源消费结构起到重要作用.”
尊重实际 理性统筹
专家普遍认为,第五批风电核准计划的布局实际上体现了国家能源局一贯的管理理念,即尊重产业发展实际,保证风电产业理性布局。
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风电平均利用小时数477小时,同比下降2小时;风电弃风电量107亿千瓦时,同比增加58亿千瓦时;平均弃风率18.6%,同比上升6.6个百分点。从省份来看,吉林弃风率高达58%,辽宁弃风率为35%,新疆为26%。因此,文件提出,“考虑到一季度新疆(含兵团)、吉林、辽宁等省(区)弃风限电比例增加较快,暂不安排新增项目建设规模,待上述省(区)弃风限电问题有效缓解后另行研究制定。”
“对于局部地区消纳受限的省区,可在该省弃风率较低的地市精准布局适度规模且消纳条件好的风电项目,以不增加现有弃风率为上限,如云南除大理州外、山西除晋北地区外,以及内蒙古包头、阿拉善盟和赤峰地区等。”郭雁珩说,该方式既充分鼓励了这些地区解决弃风限电工作的努力,又考虑到了这些地区的后续发展需求,体现了核准计划与风电运行情况的紧密结合。
对于消纳条件较好,未出现弃风限电的省区,则完全放开,不管是年度建设规模还是具体项目均由各省自主决策。
除弃风限电地区外,此次福建和青海等风资源与电网送出条件较好的省份也未列入核准计划。 《2013年度中国风电建设统计评价报告》显示,福建、青海等省前三批核准计划项目推进相对较慢,核准计划执行完成率不足50%;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最新数据显示,福建、重庆、青海等地区前四批核准计划完成率低于40%,“主要原因是前几批核准计划完成率较低,地方政府需要提高风电建设的积极性。” 秦海岩告诉记者。
此次核准计划还有一个新的亮点,就是除了各省自主确定的项目清单外,各省根据评估提出的预计利用小时数也同时公布,而且除传统的建设地点和建设规模等信息外,相关项目的预计核准时间和预计投产时间也同时公布。文件明确指出,将根据这些指标开展相关的监管和考核工作,一方面要确保项目投资得到落实和项目所发电量的全额上网,另一方面也有利于配套送出工程和风电项目本体的有效衔接和同步建设,这将是国家能源局加强事中和事后监管的一次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