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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化工园在建工地暗藏300吨有毒化工废料

   2015-05-04 中国节能网2430
核心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明确规定: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明确规定: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可近日,有人反映,在南京市化学工业园内,有一家企业并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企业还在施工建设阶段就开始大量收储有毒化工废料,严重威胁周边企业和人员的生命安全。情况究竟如何,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未取得经营资质收储有毒化工废料

调查

陈先生是南京化工园区一家化工企业危险废物处置安全员,近期让他坐立不安的是,他们公司有大量有毒的危险废物,没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由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处置,而是直接交给一家名叫南京天宇固体废弃物处置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天宇公司)贮存。而这家公司并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目前还在施工建设阶段,“可怕,真可怕,企业未取得经营资质收储有毒化工废料,一旦外泄或贮存不当会出大事的。而且,目前在南京化工园区内,有不少家化工企业都将各类危险废物交给南京天宇公司处置。”陈先生忧虑地说。

有毒化工废料源源不断运进施工工地

根据市民陈先生的举报,4月30日上午,南京晨报记者找到了位于南京化工园玉带片区内的南京天宇公司。说是公司,其实还是一个施工大工地,公司大门还未建成,外来人员随时都可以进出。然而,尽管公司还在施工建设阶段,但在一侧建好一排仓储区域,记者远远就能看到铲车在从一辆货车上卸载货物。在没有任何盘问和阻拦的情况下,记者轻松走进了厂区、进入了仓库内部,一股刺鼻气体扑面而来。

在一桶装有有毒化工废料桶上写着危险级别:有毒,单位:威尔化工。在另一处堆积如山的有毒化工废料桶上显示:有毒、有腐蚀性。而在这些大型储物桶的标签上,填写着各种化工产品的名称。记者发现,进进出出的工作人员都戴着防毒面具。面对询问,自称是南京天宇公司工作人员的男子表示,仓库里装的是他们公司收储的危险废弃物,都有毒,千万不能靠近,否则会出人命的。

不一会儿,又有装满有毒化工废料的货车开进工地,再由铲车从货车上卸载货物进入仓库。就这样源源不断的有毒化工废料,在毫无防护的情况下运进施工工地一处仓库。按照规定,这些人员必须经培训后持证上岗,其中至少有2人具有安全员资格,而记者追问他们是否具有,没有一人回答。

公司:只是将仓库租给化工企业使用

说法

这个管理松散、储存着大量危险废弃物的公司,是否具有相关资质呢?

南京天宇公司负责人陈希贤总经理表示,他们公司还在建设,目前还在试生产,废弃物经营许可证现在正在申办,没有拿到。“我们不是收化工园区几家化工企业危险废物的料,是把仓库租给他们使用。”“你租赁的话,这个地方有没有收集有毒化工废料的手续?是否允许在这里储存?是否安全?”记者一连追问。陈希贤总经理吞吞吐吐地说,“这个我们也是通过相关部门来协调……并且经过相关部门的允许。”

按公司负责人陈希贤总经理的说法,目前他们还在试生产,而在今年3月24日南京市环保局对该公司下达的通知中明确指出,同意该单位“南京化学工业园玉带片区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项目,在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前提下投入试生产”。也就是说,在无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不得进行试生产。

环保:该企业已经过申报和备案了

天宇公司负责人的说法是否属实?记者采访了南京化学工业园区环保局副局长徐航。

“我们也遇到两个矛盾无法解决,按照法律规定必须有废弃物经营许可证,但领证条件又那么难,一边是化工企业大量危险废弃物产生,一边是无合法企业去处置。”徐航接受南京晨报记者采访时说,“按照法律规定,南京天宇公司目前是不能进行有毒化工废料转移的,但收储是不是转移,我们要变通、科学、正确来对待。未取得废弃物经营许可证是不能随意处置的,经过咱们允许的企业,其危废堆场必须要向环保部门申报,该企业目前经过申报和备案了。现在南京天宇公司刚建的仓库约存有300吨有毒化工废料。”

南京6万多吨危险化学废弃物处置遇困境

徐航表示,南京一年要产生6万多吨的危险化学废弃物,其中有一半在化工园区,这些危险废弃物除了少部分能综合利用外,相当一部分要通过焚烧来处理掉。目前,南京唯一合法的一家危险废弃物处理企业将在今年5月被取消经营资格,因此,只能通过变通,用这家即将投入使用的企业存放大量来不及处理的废弃物。

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七条明确规定: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而在几家化工厂跟天宇公司的合同中都写着:将危废临时贮存至天宇公司。很明显,这种所谓临时贮存的说法已经违反《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规定。不过南京化工园环保局这位负责人仍然表示,他们通过租赁场地的方式来贮存危废品,是对法律的另一种理解。徐航说,“这是不是钻空子呢,这也不叫空子,是科学智慧地去理解法律。”

知情者称,这背后有园区利益之争

调查中,有知情者告诉南京晨报记者,这背后有园区利益之争,因为每处理一吨废弃物,化工企业要支付一笔不菲的费用。

相关资料显示,南京天宇公司,是由南京化学工业园公用事业有限责任公司、新中天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和恒明(中国)有限公司三方合资成立的中外合资公司。而南京化学工业园公用事业有限责任公司,即为南京化学工业园管委会一下属企业。对此,南京化学工业园区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也承认,南京天宇公司中有园区股份。谁在为非法贮存有毒废品提供方便?南京晨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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