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为鼓励全省燃煤机组(锅炉)超低排放,加快电力行业转型升级,有效改善全省大气质量,山东省在全国率先出台燃煤机组(锅炉)超低排放财政补助政策,将改造后燃煤机组(锅炉)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等污染物减排量作为资金测算因素,对已完成燃煤机组(锅炉)超低排放改造、且通过环保部门减排效益审核的电力企业予以奖补。
记者了解到,首批奖补资金1.4亿元已拨付到位,华能黄台电厂、华能白杨河电厂、华电章丘发电、淄博热电、国电石横发电等5家电力企业的6组机组(锅炉)获得省级财政奖补。
根据环保部门监测, 首批实现超低排放的6台燃煤机组(锅炉)实际排放指标,均优于燃气轮机组,每年可减排烟尘641吨、二氧化硫6630吨、氮氧化物2158吨,污染物减排效果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