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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固废污染防治条例征求意见

   2015-05-05 中国环境报2870
核心提示: 今年3月,陕西省政府将《陕西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送审稿)》(以下简称《条例》)全文公布,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条例》突出陕西地域特色,剑指固体废物防治难题,不仅正面回应民生关切,也推动法治陕西开启新的征程。

今年3月,陕西省政府将《陕西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送审稿)》(以下简称《条例》)全文公布,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条例》突出陕西地域特色,剑指固体废物防治难题,不仅正面回应民生关切,也推动法治陕西开启新的征程。

设施严重滞后,监管责任不落实

曾几何时,地沟油事件轰动全国,加强以地沟油为代表的餐厨垃圾管理成为群众热议的话题。

除了餐厨废弃物外,废旧电池和电子垃圾也是焦点中的焦点。在近5年的陕西省“两会”代表提案中,废旧电池和电子垃圾问题均占据相当大的比重。

据预测,陕西省“十二五”期间累计将产生废弃“四机一脑”745.15万台,其中电视机158.38万台、电冰箱81.26万台、洗衣机88.62万台、空调236.34万台、电脑180.55万台。

数量庞大的电子垃圾为环保带来了巨大压力。近年来,国家先后集中出台了10多项有关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的法规政策和技术规范,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收集、运输、贮存、拆解和处置等全过程提出了更加严格的污染防治要求和技术规范。

但电子废物从回收到拆解处置,环节多,链条长,涉及多方利益相关者,管理对象分散,对于回收和非法处理等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集散地、个体户、小作坊等的打击取缔难度非常大,陕西省环保、商务等相关主要部门的监管及执法能力严重不足。

陕西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陕西固废防治工作形势严峻,存在固废产生量大面广、固废处置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固废污染防治工作机制不健全,监管责任不落实,资金投入不到位等问题。

经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多次呼吁,固废立法被列入陕西地方法规立法调研论证项目。借鉴江苏、浙江、山东等地立法经验,陕西省草拟了《条例(草案)》,并通过了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陕西省固废管理中心的专家介绍说,《条例》出台后,包括电子垃圾在内的固体废物处理将会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希望全省上下从现在开始,不要随意丢弃身边的这些垃圾,要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和部门的回收利用。

以改革为统领健全法律和监管体系

立法,凸显出陕西“以改革统领全省的固体废物管理”的清晰理念。

沿着这一理念,陕西省描绘出固废防治的愿景蓝图:以制度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为保障,以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的环境监管为重点,按照“集中处理、再生优先、优势整合、统筹发展”的工作方针,采取对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处置实行全过程控制的各种措施,走循环发展之路、不断延长产业链、实现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资源转化和综合利用。

加快行政审批改革。按照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上做好环境保护部下放审批权的承接工作,用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审批权。对下放权力,把危险废物收集许可证审批权下放到各设区市环保局。

完善地方固废管理法规体系。针对陕西省的固体废物污染实际,制定《陕西省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条例》等地方性环境法规,从制度层面优化设计陕西固体废物管理,不断完善陕西固体废物环境法规和标准体系。

加强固体废物技术支撑工作。加强陕西固体废物污染的监测、鉴别、评估、修复等基础技术工作,建立陕西省危险废物鉴定鉴别实验室,成立陕西省污染场地治理专业机构。

加强固体监管能力建设。完善延安、渭南、汉中、延安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的机构建设,建立其余7个市和杨凌示范区的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和20个重点县的固体废物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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