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多来,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近零排放”已成热点话题。雾霾“锁城”下,部分电力企业开始对燃煤电厂探索“近零排放”,某些新建电厂已按“近零排放”进行建设,为数不少的现役燃煤机组已列入“近零排放”改造计划。一时间,“近零排放”建设或者改造,正由浙江、广东、江苏、山东、山西、陕西和四川等省向全国推进……但是,何为“近零排放”?“近零排放”在推行中遇到怎样的难题?又该如何解决?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能源系统分析研究中心研究员姜克隽先生在接受采访时,就“发展火电“近零排放”的原因何在?” 阐述了自己观点。
您认为发展火电“近零排放”的原因何在?
在雾霾“锁城”的背景下,国家把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提到一个非常重要的位置。但从目前的经济数据来看,即便是到2016年,煤炭的消费总量也难以出现拐点。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推动煤炭的清洁消费,就成为眼下解决大气污染的一个重要措施。而在这其中,火电作为煤炭使用的主要方式之一,推动火电清洁化甚至“近零排放”,也逐渐走入政策制订者和企业的视线。
2014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环保部共同印发《能源行业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提出在试验示范基础上推广燃煤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技术。
2014年6月27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下达2014年煤电机组环保改造示范项目的通知》,明确2014年煤电机组环保改造示范项目名单,要求13个环保改造示范项目原则上将在2014年底前完成改造。
2014年9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环保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明确了新建煤电机组的节能目标:全国新建燃煤发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低于300克/千瓦时;东部地区新建燃煤发电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基本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中部地区新建机组原则上接近或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鼓励西部地区新建机组接近或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
政策扶持方面,山西、浙江分别对达到近零排放标准的机组给予每年低于200小时的电量奖励,同时山西省还对现役机组一次性改造投资给予5%~10%的资金支持。
目前,地方政府积极推动“近零排放”主要出于两个原因:一方面,对作为大气污染主要来源的火电进一步提高标准,缓解大气治理压力;另一方面,我国天然气资源匮乏且发电经济性远低于煤电,部分地方政府每年对于燃气发电补贴压力较大,推广煤电超低排放可缓解地方政府补贴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