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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核电力IPO一步之遥 证监会要求对标中广核

   2015-05-06 21世纪经济报道 3210
核心提示:仅今年以来,国家能源局就已批准了红河岩二期和“华龙一号”核电站项目的建设,这也被视为我国核电站建设的正式重启。若中电投重组成功,我国核电市场格局将从中核集团和中广核集团各占半壁江山转变为三分天下的态势。

仅今年以来,国家能源局就已批准了红河岩二期和“华龙一号”核电站项目的建设,这也被视为我国核电站建设的正式重启。若中电投重组成功,我国核电市场格局将从中核集团和中广核集团各占半壁江山转变为三分天下的态势。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电力”)距离正式上市仍有“一步之遥”。

日前,中国证监会[微博]对外公布了关于中核电力IPO申报材料的反馈意见,要求中核电力修改补充16个问题,其中最主要的问题涵盖与已在香港上市的中广核电力进行对标,对公司业绩分析特别是毛利率低于同行业水平的详细分析,及公司对行业格局竞争格局的预判等。

这也意味着,中核电力需按要求重新补充材料并提交给证监会,才能进入到后续的上市环节。

“最初中核集团对外公布的上市时间表是在2014年,但主板市场的审批流程比港股更严格。”一位核电行业分析师向记者表示,中核集团进展相对较慢,连申报材料也是上月底才正式对外披露。

中核电力疑问待解

在证监会公布的意见中,中核电力预披露材料中需要修改和增补的内容主要包括规范性和信息披露两个层面。其中,规范性则主要涉及与大股东中核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的问题。

根据招股书“发行人竞争优势”部分的披露,中核电力称“公司控股股东全产业链支撑,协同效应显著。中核集团是唯一拥有完整核燃料循环产业的特大型中央企业,中核集团的全产业链优势可给予发行人大力支持。”

不仅如此,中核电力与中核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在工程建设承包服务、核燃料采购与设备及技术进口代理、存款、贷款、委托贷款等金融服务、技术服务、采购劳务等方面存在大量的关联交易,且金额较大。

其中,“2012~2014年三年间,中核电力自中核集团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金额分别达到167亿、175亿和185亿;中核电力向中核集团提供劳务的金额分别为3738万、8939万和1.19亿。”

如此庞大的关联交易,证监会方面认为其关联关系及其交易还不够完整准确。譬如从中核集团采购劳务的具体内容及2012年突然大幅上升的原因、占同类交易的比例,发行人关联交易产生的原因及必要性等方面需要详细说明。此外,其关联交易的定价是否公允也需要进一步说明。

从公司业绩层面,招股说明书报告期末公司的存货金额和占比也依旧较高。在公司公布的数据中,自2012到2014年末,公司存货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达到46.92%、53.52%和53.58%。对此,证监会要求其与中广核电力的存货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并对公司存货的会计核算进行核查。

另一个需要对标中广核电力的则是公司的经营能力。根据中核电力IPO资料显示,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略低于核电同业水平,高于大型火电发电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对于造成这一现状的解释,证监会方面认为其披露内容有待完善。

此外,在成长性方面,证监会关注的另一重点则是中电投重组后对市场带来的影响。若中电投重组成功,我国核电市场格局将从中核集团和中广核集团各占半壁江山转变为三分天下的态势。

“虽然中电投短期的市占率不会快速提升,但在后期核电技加入后会从技术层面对中电投整体业务运作能力带来增强,发展潜力不容忽视。”上述分析师坦言,此后的市场格局重新变化,中核电力若无具有一定前瞻性的预判,对企业的未来成长性考验会比较大。

国内核电业东风渐至

根据中核电力已公布的预披露材料显示,其首次公开募股计划发行约36.5亿新股,计划筹集资金162.5亿元。如果中核电力成功上市,其将是近期主板首次公开募股中金额最大的拟上市企业,并成为首家在主板上市的核电企业。

在我国核电领域,仅有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核电力母公司)、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中广核电力母公司)和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投”)具备核电开发建设资质,前两者占据市场份额远大于中电投。

而在中核电力IPO之前,中广核电力(01816.HK)已于去年12月通过三块资产分装到三个上市公司,成功实现整体上市。此后,中核集团董事长孙勤也在多个场合透露将在国内主板市场谋求整体上市。

相较之下,另一个核电巨头企业中电投则计划重组国家核电技术公司(以下简称“核电技),相关重组方案已在实施中。

“根据重组设计方案,重组后的中电投也会谋求核电资产的上市。”上述分析师透露,此前中电投在核电领域市场份额相对较弱,但与核电技合并后,双方可实现资本与市场准入资质的联合,市场竞争力有望大幅增强。

事实上,核电企业加速向资本市场靠拢并非没有来由。“最主要的目的是开拓一个新的融资渠道。”上述分析师指出,核电项目的建设周期一般长达8年左右,而其整体投资规模也是动辄数百亿元。

根据核电项目开发的要求,任一核电项目的启动自筹资金必须达到20%以上。因此,国内核电项目的融资模式一般都是企业自筹20%,剩余80%资金通过向银行贷款筹措。在此前核电企业的运营过程中,企业负债率维持在60%左右。

此外,行业变局的另一重要注解则是我国核电有望进入新一轮高速发展的预期。自日本福岛核电站泄露事件影响后,我国核电站审批暂停,直到2014年才对外明确将重启核电站审批。去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中。明确将在确保安全前提下,适时在东部沿海地区启动新的核电项目建设,并研究论证内陆核电建设。

仅今年以来,国家能源局就已批准了红河岩二期和“华龙一号”核电站项目的建设,这也被视为我国核电站建设的正式重启。根据有关部门的规划,到2020年我国核电装机容量达到5800万千瓦,在建容量达到3000万千瓦以上。业界预计今年,我国将新有8-10台核电机组开工,到年底预计有8台机组投运。

“要实现这个目标,国内核电项目的发展会被要求提速,由此引发的则是庞大的资本需求。”上述分析师坦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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