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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节能司组织召开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修订工作座谈会

   2015-05-07 《中国再生有色金属》2710
核心提示:4月15日,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在湖南省韶山市组织召开《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修订工作座谈会,来自全国重点再生铅企业、相关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的30多位代表参加了会议。

为进一步了解再生铅企业对《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修订稿)》的意见和建议,4月15日,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在湖南省韶山市组织召开《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修订工作座谈会,来自全国重点再生铅企业、相关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的30多位代表参加了会议。

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副司长毕俊生分析了当前我国再生铅行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强调了在国家高度重视再生铅行业规范发展以及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大背景下,实施准入工作的必要性。他指出,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作用的前提下,通过实施行业准入,对再生铅企业生产经营行为进行有效规范,进一步引导生产要素向龙头企业集聚,提高产业集中度,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有利于优化再生铅产业布局。希望各方面就《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修订稿)》多提宝贵意见,尽早出台实施。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再生金属分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王吉位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希望再生铅企业以推动行业健康规范发展为己任,围绕再生铅行业发展的重大迫切问题,结合《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修订工作,提出更多具有行业代表性和可操作性的建议和意见。

受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的委托,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再生金属分会科技环保部主任尚辉良对《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修订稿)》有关指标修订背景做了说明,重点就项目建设条件和企业生产布局,生产规模、质量、工艺和装备,能源消耗及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安全、卫生与职业病防治,规范管理,附则等方面内容进行了介绍。

与会代表结合我国再生铅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对《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修订稿)》项目建设条件和企业生产布局,生产规模、质量、工艺和装备,环境保护等方面提出了建设性的修改意见。与会企业建议尽快出台《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修订稿)》,进一步规范和引导再生铅行业健康发展,淘汰落后产能,遏制再生铅项目盲目建设,以缓解再生铅企业经营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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