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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俄电力合作刚刚开始 合作具有互补性

   2015-05-08 参考消息网2570
核心提示: 5月8日报道 俄媒称,中国黑龙江当代中俄区域经济研究院院长、黑龙江省社科院研究员宋魁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相对油气领域合作,中俄间电力合作的规模不大,属刚刚开始。

5月8日报道 俄媒称,中国黑龙江当代中俄区域经济研究院院长、黑龙江省社科院研究员宋魁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相对油气领域合作,中俄间电力合作的规模不大,属刚刚开始。

据俄罗斯卫星网5月8日报道,宋魁说,“中俄能源合作是两国合作中最重要的内容,已经进入全面能源战略合作的新阶段,合作方式也发生了变化。过去是以贸易合作为主,现在是以贸易和投资相结合,在矿产资源、基础建设以及电力煤炭方面进行合作。中俄之间在电力领域合作具有互补性,俄罗斯电力资源丰富,在水电和煤电方面非常具有合作潜力”。

他表示,“这两年电力合作的发展是对中俄在能源方面合作的全面拓展,一开始是石油合作,之后是天然气,电力合作,中俄还要发展煤炭合作。各种合作会涉及到不同的方面,既涉及到能源方面,也涉及到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中俄东西线天然气项目的金额达到相比于中俄之间的石油天然气的合作,但中俄电力合作的规模还不够大,才刚刚开始”。

在谈到中俄电力合作目前集中在俄远东地区时,他称,“俄西伯利亚地区和远东地区的叶尼塞河、勒拿河、结雅河的水利资源非常丰富;结雅河水电站、布列亚水电站是俄罗斯超大型水电站。叶尼塞河上的萨扬舒申斯克水电站,是俄罗斯最大的水电站。通过煤炭和水利发电非常有利,可以互利共赢”。

在宋魁看来,目前从远东地区进口电力能源,仅仅是对东北地区电力能源的补充,对于缓解东北用电的紧张状况会起到一定作用。从俄罗斯进口的电力主要是为满足东北地区,但也可以供给其他地区。

宋魁认为,“中俄的石油天然气合作已经发展到全产业链合作,包括开采、运输、加工等环节。电力合作也会照此模式继续发展下去。中俄不断加强合作具有历史的必然性,中俄之间的合作规模会越来越大,利益也会越来越大”。

目前,俄罗斯东方电力公司是唯一对华供应俄电力的合同运营商,2012年2月该公司与中国国家电网集团签署了25年的对华供应1000亿千瓦/时电力的合同。据该公司官方网站发布的数据,2012年对华供应电力26.3亿千瓦/时,是2011年的两倍;2013年公司对华输送电力34.95亿千瓦/时,2014年为33.76亿千瓦/时,同比下降3.6%,原因是中国电力系统的技术限制。目前俄罗斯对华输电是通过110,220和500千伏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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