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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启尧:未来两三年 中国电改关键领域会有重要进展

   2015-05-11 中国能源报2010
核心提示:现在探讨力度和规模不太实际,起码短期内看不太出来,可变因素太多。不过,中国的能源决策者对于国外电力市场改革研究得很细致、了解得很透彻,虽然目前还没有看到更多的细节,但是毫无疑问,中国的电力市场正在向着更加市场化迈进。

——访彭博行业研究亚太区公用事业高级分析师岳启尧

随着被称为新电改方案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以下简称“9号文”)近日正式下发,围绕中国电改“下一步”的话题也越来越多:此轮电改力度如何?可能将面临哪些挑战?亚太地区其他国家电力市场情况如何?

4月2日,彭博行业研究(Bloomberg Intelligence)亚太区公用事业高级分析师岳启尧(Joseph Jacobelli)与《中国能源报》等媒体记者分享了他的观点和看法。

中国能源报:有人认为中国此轮电改力度不大,您怎么看?

岳启尧:在我看来,与其说“9号文”是新电改方案,不如说更像“任务宣言”(mission statement),中国政府正式向整个电力行业发出信号:我们很认真地要做市场化!

当然,现在探讨力度和规模不太实际,起码短期内看不太出来,可变因素太多。不过,中国的能源决策者对于国外电力市场改革研究得很细致、了解得很透彻,虽然目前还没有看到更多的细节,但是毫无疑问,中国的电力市场正在向着更加市场化迈进。

从1994年出台电力法,到1998年国家电力公司成立,直至2002年厂网分开,中国是亦步亦趋、有节奏地进行改革。不难看出,中国政府对电改有决心,这不仅仅是为了拉低电价,更重要的是希望将整个行业的效率带动起来。

我要强调,从国际整体水平来看,中国的厂网分开是很成功的。改革不是一蹴而就的,更不是靠一份文件就可以成功,后续需要出台很多的配套文件支持每一个重要环节,更需要有力度的执行。我们预计未来2至3年,在关键领域会有重要进展。

比如,独立的调度中心在市场化的电力市场中作用非常重要,这个机构必须独立,这也是市场化的前提之一。在国外,调度中心基本都是独立的机构,就连在电改相对落后的日本都已经设立独立调度中心。再比如,需要引入必要的金融工具,包括保险、其他套期保值的工具等来有效管理电力市场的风险。

中国能源报:“9号文”出台之后,您觉得中国电改的下一步是什么?

岳启尧:“9号文”中明确了“单独核定输配电价”的重要性,在我看来,输配电价就是电改的起步点,至于下一步是什么,这个问题太宽泛,但如果我是中国电改问题的决策人之一,我会强烈推动建立独立且强有力的监管机构、制定清晰和详细的电力交易规则以及配套法规条款。

我认为,即便追求全面市场化,政府主导角色仍然是首位,独立输配电或电力调配机构很重要,清晰明确的法律法规很必要,这个机构需要有权力独立地执行监管规定,不能受制于任何利益团体,也不应该与市场参与者产生利益交集。

以英国、澳大利亚为例,这些国家的电力市场监管机构很独立,权力甚至超越政府,而且管理法规比中国复杂和详细得多。还可以参考一下新加坡的能源市场管理局(EMA),该机构评估、指导和监管任务也做得不错。

目前,澳大利亚大部分地区已经完全实现电力市场化,但民用电、农业、小企业用电电价仍然受相关机构管制,这就是我刚刚强调的监管力度问题。不过,与中国不同,由于能效、节能措施以及分布式能源非常成功,澳大利亚的“下一步”是解决电力需求负增长问题。

中国能源报:中国实施电改未来面临的挑战有哪些?

岳启尧:最大的挑战应该是“谁来监管”,发改委还是其他机构,这个角色必须尽快确定。这同时也体现了政府参与力度。以菲律宾为例,该国曾经实施竞价上网,由于供电量跟不上电力需求增速,导致电价猛增,引起电力用户强烈不满,该国最终不得不暂停这一市场化举措。这就是监管角色不明、力度不够所致。

其二,设计适合中国市场的电力交易规则。不过,这个很复杂,需要参考国家和地区特色。中国的电力市场是全球最大的,而且是好多个市场组成的,比如东北三省和广东省就完全不一样,区域复杂性比较强,到底是地区性监管还是全国性监管,还需要进一步探索和研究。

其三,电力公司商业模式会改变。市场化后,电力行业整体会从低风险、低回报转向高风险、高回报。其中,输配电领域相对稳定,但发电公司风险会提高,不过其相应收益也会增加,再加上如果放开售电侧,很多公司蜂拥至利润高的零售电业务,非常容易造成输配电行业投资不够,这也是2003年美加大停电的原因之一,因为投资意愿决定一切,谁也不愿意去投资不挣钱的行业,因此供电量上不去,停电事故自然容易发生。

当然,完全不灵活的价格变成市场推动的价格,让很多公司看到机会,不仅是华能、华电、大唐这些发电公司寻求零售电生意,就连外国企业也跃跃欲试,希望参与这一领域的业务。目前,外国企业在中国可以投建发电项目,包括光伏电站、风电场、燃气电站等,未来也极有可能参与到零售电业务。

因此,从大用户直购电过度到售电公司,需要关注以下几方面:售电公司是否拥有足够的管理经验;是否具备与智能电网相配合的技术;融资实力强不强、来源可不可靠;配套法律法规。

中国能源报:您刚才前面提到日本也将进行电改,请问已经到哪个阶段了?同为亚洲国家,您认为日本的电改是否对中国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岳启尧:今年4月1日,负责统筹日本全国电力融通的“电力广域运营推进机构”正式启动,而日本电改也才刚刚进入第一个阶段。

事实上,日本的电改速度是慢于中国的。日本从1998年才开始考虑电力市场改革,随后渐渐放开大用户的零售电业务,直至2012年才提出具体电改思路。不过,日本直到现在也没有实现厂网分开、竞价上网,坦率地讲,日本的电改其实还没有真正展开。

日本电改推进速度慢与其体制存在直接关系。目前,日本共有10家电力公司,都是发电、输配电、零售电一体化的区域性公司。比如,东京电力公司管理东京地区,大阪电力公司管理大阪地区,东部电力公司负责名古屋地区等等。从1998年到现在,日本的电力公司实现跨省、跨县卖电的并不多,以东京电力公司为例,其非常想在大阪地区卖电,但很难实现。

其实日本诸多企业、机构都希望能够参与零售电业务。目前,日本已有400多家公司申请了零售电业务牌照,就连日本最大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最大的综合金融服务集团欧力士(Orix)也已经开始通过第三方售电。但是,这些都无法影响到那些区域一体化电力公司的业务,因为这些公司区域垄断性太强、影响力又大,让他们自愿放弃手中的权利根本不可能,厂网分开更是别想,所以日本此次建立统筹全国电力融通的机构是非常重要的一步。预计,日本最早将从2016年开始实施厂网分开,东京电力公司有可能分出3家子公司,即东京电力发电公司、东京电力输配电公司和东京电力零售电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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