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市日前发布《泰安市2015年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2015年,全市将实施118个污染物减排项目,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11.0万吨、0.89万吨以内,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8.2万吨、6.7万吨以内。
根据计划,118个项目中,水污染物减排项目107个、大气污染减排项目11个。泰安市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十二五”减排目标责任书,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减排项目实施计划表,适时掌握减排工程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存在问题。认真做好纳入全口径核算的重点行业和减排项目减排数据的收集、审核、汇总、报送工作,建立健全减排档案资料,采取领导包保、定期调度和现场督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减排项目如期完成。强化调度考核,建立减排绩效考核机制,对未完成减排任务的地区或企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在评先树优活动中实行“一票否决”。
据了解,泰安市加强治污减排的监测、统计、考核“三大体系”建设,加强对减排项目单位的督导和执法监管,及时严厉打击超标排污、超总量排污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各级环境监控中心和应急指挥中心建设,提高环境监管整体水平,确保在线监测设备的正常运行并满足减排要求。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强化对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宣传,将各减排项目工程进展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