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建筑”是在建筑的全寿命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到2015年底,张家口市“绿色建筑”将占到全市新建建筑面积的25%;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机关办公建筑和单体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建筑中采用“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标准开工面积不少于80万平方米。这些都是日前张家口市出台的《开展绿色建筑行动推进建筑节能工作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中提出的工作目标。
今年底基本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意见》提出,到2015年底,建筑节能相关政策、技术标准、科技创新、产业支撑、市场监管体系基本建立,绿色建筑占比、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供热计量收费比例、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占比和住宅产业现代化等指标,基本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全面完成创建建筑节能省各项任务。具体工作目标为:
新建建筑中采用“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标准开工面积不少于80万平方米。
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机关办公建筑和单体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达到25%。
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面积完成省下达的任务指标,大力开展公共建筑及公共机构办公建筑节能改造。
新建建筑全面执行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技术。
到2015年底,设区市及县城住宅供热计量收费面积达到住宅集中供热面积的比例达到省下达的目标。
8方面举措推进建筑节能
开展绿色建筑行动,以绿色、循环、低碳理念指导城乡建设,推进建筑领域节能减排,是促进张家口市绿色建筑发展、提高生态文明水平,提高人居品质的重要举措。张家口市将从抓好新建建筑、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推进可再生能源应用、加强公共建筑节能管理、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发展绿色建材产业、促进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开展供热计量改革8个方面推进建筑节能工作。
据了解,市建筑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将作为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和建筑节能工作的牵头机构。全市将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和创建建筑节能省的各项目标任务分解到各相关部门,将目标完成情况和措施落实情况纳入区县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各区县将按照方案的部署和要求编制本地区的实施规划和近期工作计划。将把贯彻落实方案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