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河北省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处正式成立,该机构将充分整合职务犯罪侦查、公诉、民事行政监督等多项法律监督职能,为生态环境提供更全面、有效、到位的司法保护。至此,河北省公安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均设立了生态环保专职内设机构。
“河北省检察院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处成立之后,将进一步强化与省高院、省公安厅、省环保厅等具有生态环境保护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该处首任处长周宏伟表示,健全完善执法司法协作机制,是设立该处的初衷及其重要职能之一。
在联合执法机制制定上,河北省公检法三部门已与环保部门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和实践。2014年10月,河北省高院、省检察院、公安厅、环保厅联合印发文件,提出有关部门办理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时要加强配合协调。按照这一文件,这些部门将依法重点联合打击14种环境污染犯罪行为和可能涉嫌环境监管失职、渎职犯罪行为,环保、公安部门调查5类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时,将启动联合调查机制。
目前,河北各级政法部门与环保部门协调配合,实现了行政执法和刑事手段的无缝对接,有助于用最严厉法律手段打击环境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