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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体制改革:云南试点输配电价改革

   2015-05-18 云南省人民政府 3070
核心提示: 近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通知》,在深圳、内蒙古西部率先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将云南、安徽、湖北和宁夏4省区纳入先期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按“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单独核定输配电价。

按“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单独核定输配电价

近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通知》,在深圳、内蒙古西部率先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将云南、安徽、湖北和宁夏4省区纳入先期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按“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单独核定输配电价。

《通知》明确,通过加快输配电价改革,建立健全对电网企业成本约束和收入监管机制,对电网企业监管由现行核定购电售电两头价格、电网企业获得差价收入的间接监管,改变为以电网资产为基础对输配电收入、成本和价格全方位直接监管。同时,积极稳妥推进电价市场化,结合电力体制改革,把输配电价与发售电价在形成机制上分开,分步实现公益性以外的发售电价格由市场形成。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国家发改委之所以将云南纳入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是因为云南是电力大省,但云南的工业却是以有色冶金和重化等高耗能产业为主。

“云南需要输配电价改革,同时也能为全国输配电价改革探索路径、积累经验。”太平洋证券资深顾问李洪海认为,将云南的水电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进而推进全省产业转型升级,是国家发改委对云南电力输配电价改革的一个期望。

预计到2015年底,云南省的发电总装机规模将会达到7745.88万千瓦。从全省发电量来看,2014年间,云南煤炭发电量只有401.49亿千瓦时,仅占全省2549.91亿千瓦时电量的15%,而清洁电量则占到了85%,云南省的电力发展已经实现了绿色发展。

事实上,云南一直在探索输配电价改革,去年,省发改委牵头研究制定了电力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制定出台了电力企业与大用户直接交易实施意见,争取国家发改委批复直购电输配电价,促成红河州60万吨电解铝与景洪电站直接交易。在电力企业与大用户直接交易基础上进一步探索的云南电力市场化交易,不但获得了国家发改委的高度认可,而且为全省多家工业企业降低了成本。省工信委的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我省电力市场化交易电力达到49.51亿千瓦时,电价平均降低0.11元/千瓦时,较目录电价下降20.4%,预计工业企业可减少电费支出5.44亿元,对降低工业企业用电成本,稳定生产,提高产品价格竞争优势起到了积极作用。

省发改委主任王喜良透露,我省将加快电力体制改革,力争6月底前出台我省电力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将我省丰富的清洁能源优势更充分地转化为经济发展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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