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近日出台规定,5月起10倍提高排污费标准,将烟尘排污费征收标准调整为每公斤2.75元、一般性粉尘排污费和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征收标准调整为每公斤1.5元,以此增强企业治污减排的积极性。
据了解,天津现行的烟粉尘排污费收费标准是国家2003年发布的,即烟尘0.275元/公斤,一般性粉尘(含施工扬尘)0.15元/公斤。现行收费标准大大低于污染治理成本,天津市级财政每年为此支出数亿元。同时,排污费收费标准过低还造成了企业宁愿交费也不愿治污减排。
排污费征收标准调整后,仍按1∶4∶5的比例分别缴入中央、市级、区县国库,作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部用于环境污染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