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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铜陵:扎实推进燃煤锅炉整治 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计划

   2015-05-19 中国网2340
核心提示:为贯彻实施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及省、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

为贯彻实施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及省、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日前,安徽省铜陵市狮子山区出台燃煤锅炉整治工作方案,以削减污染物排放为核心,按照“属地管理、分类整治、部门联动、整体推进”的原则,通过采取行政、法律、经济、科技等手段,大力整治、淘汰燃煤锅炉,确保完成省、市下达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促进全区空气质量好转,人居环境改善。

按照整治工作目标,该区已在今年3月底前,完成全区范围的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等高污染燃料(包括原煤、重油、渣油、硫含量大于0.5%柴油煤油、生物质燃料、可燃废物等)生活小锅炉淘汰任务。燃煤生活小锅炉包括豆腐店、畜禽养殖宰杀等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以供热水(蒸汽)为主的锅炉。整治对象是正在经营中的生活燃煤锅炉。9月底之前完成区域内10蒸吨/小时以上、35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工业锅炉淘汰任务。明年6月底之前完成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工业锅炉淘汰任务。2017年加强锅炉监管,巩固整治工作成果,确保不出现反弹。

在整治方式方法上,该区采取拆除关闭或实施煤改电、天然气、液化石油气、脱硫煤气、改热水配送,以及改用新建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淘汰原有燃煤锅炉、并以生物质成型材料为锅炉燃料。对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治改造任务的,将予以一定补助。补助标准为,对实施煤改电、天然气、液化石油气、脱硫煤气、改热水配送或拆除关闭整治措施的,规模在1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给予每台2万元补助;规模在1蒸吨/小时及以上的,每蒸吨按2.5万元进行补助。其他按不同整治标准进行整治的,分类给予补助。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整治改造任务的,将采取强制措施予以关闭,并不予补助。

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该区成立燃煤生活锅炉整治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燃煤小锅炉整治工作。建立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燃煤锅炉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推进。与此同时,该区通过采取各种渠道广泛宣传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引导公众参与,努力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推动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对于未按要求实施整改或整改不达标的通过媒体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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