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强力推行网格化监管和数字环保系统,初步形成“人工监测、在线监测、视频监控、网络监管”的环境监测格局。
滕州市环保部门运用信息化手段实施网格化监管,以行政区划为依据,以“块”“片”“面”来明确任务、直接责任人和责任领导,将环境监管划分为三级网格:一级网格为全市范围内所有污染源;二级网格5个,以四大流域、水源地保护区、经济工业园(区)及污水处理厂集水区为划分依据;三级网格23个,以21个镇街、两个园区为网格单元。为做好环境实时监测,根据辖区环境监管特点,各网格具体执法组独立组织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及日常监督检查,坚持每周对每个企业例行检查2-3次、突击夜查两次、重点排污企业及污水处理厂每天检查1次。
同时,在市应急预警监控中心建立了集环境自动监控、污染源视频监控、易燃有毒气体监测预警、企业安全监控、应急指挥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环境安全防控系统,分别在30家废水排放企业安装了在线监测装置,在10余家重点企业安装了远程高清视频监控设备、超标留样仪,在4条主要河流建设了6座水质自动监测站,形成了覆盖全域的环境监控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