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通讯方式通知,于2014年4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会议由董事长郑树昌先生主持,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作出如下决议:同意公司向上海农商银行滨江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000万元,其中敞口额度人民币1,000万元,授信期限一年。该笔授信由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弘昌晟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六日
报备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