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财政部制定并印发了《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就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的重点支持范围、分配、支付等作出规定,规范和加强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管理。
《办法》明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重点支持范围是:节能减排体制机制创新;节能减排基础能力及公共平台建设;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地区节能减排;重点关键节能减排技术示范推广和改造升级;其他经国务院批准的有关事项。
《办法》规定,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分配将结合节能减排工作性质、目标、投资成本、节能减排效果以及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等因素,主要采用补助、以奖代补、贴息和据实结算等方式。以奖代补主要根据节能减排工作绩效分配;据实结算项目主要采用先预拨、后清算的资金拨付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