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中国节能网

上海铁腕治污不手软

   2015-05-27 中国环境报 2390
核心提示:依托新《环保法》和《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今年以来,上海市共开展4695批次环境监察,出动执法人员16747人次,检查排污单位10967家,现场检查废水、废气等污染物防治设施11954台套。

依托新《环保法》和《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今年以来,上海市共开展4695批次环境监察,出动执法人员16747人次,检查排污单位10967家,现场检查废水、废气等污染物防治设施11954台套。

上海市环境监察总队队长何辰透露,今年以来,环保行政处罚案件共476件,处罚金额2800万元,同比分别增加44.7%和47.3%。

违规行为立即叫停,给予行政处罚

日前,上海市环保局还叫停了一系列违反规章制度、影响环境生态的行为,给予了罚款等形式的行政处罚。

在今年3月的检查中,环保部门发现,上海孚维实业有限公司试生产期满后未依法向环保部门申请竣工验收,擅自将厂房仓库分别出租给3家企业进行经营活动,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被依法查处。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市环保局责令其立即停止新建厂房项目的使用,并罚款人民币55000元。

同月,上海市环境监察总队在检查上海温龙化纤有限公司时发现,公司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损坏后,未及时进行维修,造成生产性废气无组织排放。此外,公司直接向环境排放水污染物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被依法查处。

上海市环保局法规处处长余飞麟说,污染物处理设施应保持正常运行,因故障、维修不能正常使用的,应及时报告环保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排污单位应当实施雨污分流,生产经营中产生的水污染物应经过处理后达标排放。这个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二条第二款和《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被责令立即改正并处罚款共7 5000元。

近日,环保部门还根据居民投诉,全面排查了排污单位的污染物排放情况。上海之合玻璃钢有限公司与居民住宅一墙之隔,生产中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生产性废气扰民,被环保部门依法查处,并被责令立即停止污染行为,如实申报污染物排放情况。

据介绍,针对2月份餐饮业投诉激增情况,上海市境监察系统还开展了餐饮行业专项执法行动。特别是在新天地商圈、汉口路裙楼、朱家角旅游区等重点区域,检查投诉集中的餐饮企业543户次,对存在建设项目违法行为、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及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的单位提出立即整改的要求,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部门联合、公众参与提升执法效率

近两年,上海市环境监察信息化水平发展快速。

余飞麟透露,以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为例,已经建立了污染源基础信息库。让每个污染源都有自己的档案,包括排污者的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等基本信息,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执行情况,是否被举报,是否受到行政处罚,各项环保信息一目了然,为环境执法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信息支撑。

当前的环境问题是综合而复杂的,单打独斗的执法工作是很难开展的。

记者了解到,上海市环保部门与水务执法总队、城管执法总队、公安、经信委、规划和国土等管理和执法部门合作进一步加强。

例如,和经信委会商,共同建立了移交环境违法企业实施阶段性差别电价的制度,通过征收差别电价督促企业停止违法行为并及时整改。

在公安部门合作过程中,环境执法取证方式愈来愈丰富。譬如最近查处的一项倾废案件,通过道路视频监控及时锁定嫌疑车辆,公安人员经过4天蹲守,一举控制了违法嫌疑人,案件查处效率大大提高。

新《环保法》的实施,必将撬动一部分人的既得利益。而环境质量关乎每个人的健康。公众,特别是受到污染损害的公众,有权参与到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过程中。

上海市环境监察总队队长何辰在接受采访时说,2015年第一季度,全市实名举报环境违法违规情况者12人,共奖励奖金2.1万元。

上海市环保局将建立环保监督员制度,邀请监督员参与污染源现场检查、投诉举报处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听证等各项工作。

环境质量、产业转型为执法重点

据余飞麟介绍,下一步环境监管执法工作要紧紧围绕提升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促进全市产业转型升级3条主线全面展开。

提升环境质量方面,重点保障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清洁水行动计划的有效实施。

大气领域,根据《上海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确定的工作重点,将围绕燃煤锅炉和窑炉的整治、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扬尘污染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等方面加强执法工作。水领域,上海市将出台“清洁水行动计划”,执法重点在加大对工业企业污水达标排放、城镇污水和污泥处理处置、农村水环境治理以及畜禽养殖场整治等方面,通过加大执法推进污水排放企业的截污纳管工作。

保障环境安全方面,强化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监管。以饮用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为重点,加强饮用水源的环境安全保障,加强化工、石化、涉重金属、化学品等高污染、高风险行业企业的监管,严厉打击超标排放、偷排偷放污染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等违法行为。

加强危险废物监管,对危险废物生产、运输、处理处置环节实行全过程监管,重点打击非法排放、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加强放射源监管,重点加强流动放射源和移动探伤装置的执法检查。

在重点区域整治方面,结合上海市产业结构调整的总体部署,加大对“198”区域以及其他工业区块外企业的执法力度,特别是对污染重、能耗高、不符合上海市产业定位的企业,加大监管执法的力度。

采取综合性措施,整合土地、环保、建设、城管等各方面的力量,结合土地违法整治、拆除违章建筑、环保“未批先建”执法等方面,加大力度推进,使这些区域内的违法行为得到遏制,环境污染问题得到治理,最终实现产业结构调整的目的。

 
举报收藏 0评论 0
 
更多>同类新闻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我们宗旨  |  我们使命  |  我们愿景  |  组织机构  |  专家机构  |  机构分布  |  领导机构  |  管理团队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京ICP备05021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