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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城市路灯年内全部改用LED灯

   2015-05-29 中国政府采购报 3210
核心提示: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建厅出台《城市照明与建设管理工作方案(2015—2016年)》(以下简称《方案》)。今年底前,全区市县将基本完成城市照明中高能耗、高污染的汞灯、白炽灯等产品的淘汰改造,确保实现年节电3%的目标。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建厅出台《城市照明与建设管理工作方案(2015—2016年)》(以下简称《方案》)。今年底前,全区市县将基本完成城市照明中高能耗、高污染的汞灯、白炽灯等产品的淘汰改造,确保实现年节电3%的目标。

《方案》还鼓励节能服务公司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社会资本进入等模式实施城市照明节能改造。同时改变政企不分的低效运作机制模式,推荐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现城市照明高效运作管理。力争到2015年底,新增3个设区城市、10个县(县级市)通过合同能源管理、社会资本进入等模式进行城市照明节能建设与改造。

根据《方案》,城市无灯道路将配套建设路灯,并将淘汰改造高耗能、高污染照明产品如汞灯、白炽灯等列入城市照明绩效考核,以此作为自治区对各地城市照明工作政策和资金支持的依据。自治区住建厅将重点扶持38个县及先期完成“照明规划”的市、县开展照明行业节能改造项目建设,同时扶持推进南宁、柳州、桂林等已有计划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或直接购买节能产品方式进行城市照明节能改造的有关市县。力争2015年底前,全区50%的设区市、30%的县(县级市)启动节能改造工作;到2016年底,全区50%的设区市、30%的县(县级市)基本完成城市照明的节能改造。整个改造过程将主要使用LED节能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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