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整治石马河污染,继“河长制”之后,东莞市政府再要求各镇街建立“涌长制”。日前召开的东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方案,要求由各镇分管领导、各村(社区)一把手担任水污染严重的内河涌“涌长”,分片包干负责镇区内主要内河涌整治的监督和管理。根据计划,力争2015年年底石马河河口断面、各镇交接断面水质氨氮达V类,其他指标达IV类,丰水期水质达Ⅲ类。
方案具体列明了27项具体工作,明确了相关责任单位和工作时间时限,要求建立总河长制和“涌长制”。东莞曾在去年要求石马河各沿线镇街建立“河长制”,对镇街辖区内的流域污染整治实行一把手责任制。如今在此基础上,市政府要求各镇街建立“涌长制”,由各镇分管领导、各村(社区)一把手担任水污染严重、对群众生活影响较大的、流入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和已划定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内河涌“涌长”,分片包干负责镇区内主要内河涌整治的监督和管理。督促各镇街以截纳入河污水输送至集中处理设施处理为基本措施,有效削减入河污染物总量,解决内河涌水质功能衰竭、水环境恶化问题。
根据方案,2015年底须完成常平环保专业基地人工湿地废水生态处理工程建设,政府将督促流域内达不到原地保留条件的洗水、印花等重点污染企业搬迁入园或依法关闭,实行集中建设、集中治污、集中管理。
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建设方面,按照一级A标准,启动现有12座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前期工作。年内完成谢岗、桥头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年底前具备试运行条件,新增处理能力7万吨/日,塘厦林村污水处理厂二期完成70%工程量。在此基础上,启动谢岗竹塘、清溪长山头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其中,竹塘项目力争年底前完成建设,长山头项目力争年底前正式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