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
2014年9月,《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试点的指导意见》发布,全省公布首批122个ppp试点项目,其中包括10项生态环保,33项铁路、轨道交通、公路、港口等交通工程。
河南:
2014年11月,《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发布并指出,全省首批共29个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涉及交通、供水、供暖、供气、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医疗、养老、环境综合治理、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园区开发等领域,项目总投资额达805亿元。
山东:
2014年12月,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城镇基础设施建设PPP试点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山东全省共4个项目入选,涉及供水、供热、污水处理等领域,投资11.6亿元。
浙江:
2014年12月,浙江省政府发布《关于切实做好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运营示范项目工作的通知》,据了解,浙江全省2014年推出的示范项目包括46个推进类项目和24个推介类项目,总投资约3625.7亿元,均已明确由民间资本参与建设运营,涵盖城镇市政设施、交通基础设施、水利设施、新能源发电、油气储运、社会发展等领域。
新疆:
2015年1月,新疆自治区政府发布《关于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鼓励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平等参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并指出到2020年,要实现设市城市供水普及率达到100%、县城达到98%。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县城达到60%。
云南:
2015年3月,《云南省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实施方案》发布,鼓励县级以上政府将交通运输、能源、市政、水利、信息、环境保护、保障性安居工程、医疗和养老服务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项目,以特许经营的方式实施PPP试点。
海南:
2015年3月,《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明确,海南将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试点,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供水、公共交通等公共服务领域,创新投融资模式。